﻿<?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ument><webSite>www.jutec.com.cn</webSite><updatePen>1440</updatePen><item><title>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GeRenYongYanHuJuJiShuYaoQiu/</link><description>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个人用眼护具的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核辐射、X光、激光、紫外线、红外线及其他辐射以外的各类个人眼护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description><text>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个人用眼护具的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核辐射、X光、激光、紫外线、红外线及其他辐射以外的各类个人眼护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8 成年人头面部尺寸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3.1 眼护具防御烟雾、化学物质、金属火花、飞屑和粉尘等伤害眼睛、面部的防护用品。3.2 镜片防御有害因素伤害眼部的各种透光构件。</text><keywords>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3-08 19:09</pubDate></item><item><title>论加强安全检查的重要性</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LunJiaQiangAnQuanJianChaDeChongYaoXing/</link><description>随着化工行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产品结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必然对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医药化工行业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并将成为医药化工行业能否迅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医药化..</description><text>随着化工行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产品结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必然对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医药化工行业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并将成为医药化工行业能否迅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医药化工行业要特别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因为医药化工生产本身客观存在许多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由化工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如不加强安全检查，随时都会酿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许发生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在现有的条件下，加强安全检查可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率，这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因而，加强安全检查对于企业尤为重要。　　对于医药化工行业来讲，所用的原辅材料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的物质多；设备要求高；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三废多，污染严重；事故多，损失重大。针对以上特点，强烈要求我们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进行，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时注意巡回检查，认真记录，纠正偏差，及时消除隐患，这样事故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比方说吧，去年我们企业纯水站，通过阴、阳树脂制备去离子水，制备的过程中，由三个工段组成，一人可独立完成操作。一天夜班，某制水工人，启动输水泵，打开进水、出水阀门后，就走开了，大约半小时后，一声闷响，阳离子床被炸裂，阳树脂跑了一地。就他本人也觉得很奇怪，这么简单、熟练的操作还会出事故，于是一检查，发现中间有一个阀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谁关闭的，才意识到自己太马虎了。在开泵的时候，为什么不检查一下水的通路？当我们给他教育时，他完全信服这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其一：当时在开泵前，检查一下水的流路，如果是通的，启动泵后，绝能正常工作（操作规程也这样要求）；其二：在制水的时候，如果本人在旁边看着，也不会发生，因为事故发生会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就这套设施来讲，这时压力表读数会随着泵的运转，逐渐升高，而且其它垫片的地方也会漏水。如果自己发现有异常，马上关闭水泵、放空进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也就不会发生事故了。可以说，这次事故的原因是由检查不够引起的。　　有资料表明，化工行业每年发生几百起重大事故，约70%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而安全检查不力和违章造成的占大部分。因此，企业应加强安全检查，势在必行。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堵塞安全漏洞；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并不是制定一些制度，一些措施就可以解决的。也许有人认为，我们把所有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都下发到每一个责任人，这样就可以使他们安全、正常的工作。其实不然，有时候，能力的差距、认识的差距、和习惯的认识都会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进行安全检查，不应停留在表面，而应该深入下去，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企业在制定经常性的日查，周查，月检查和综合性检查时，不论大检查、小检查，都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一带而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提建议和希望，不分析，不处理，不了了之，更不能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倒霉的事不会发生在自己的头上，那就大错而特错了。俗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企业、对个人来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应该拉得下脸，下得了手，狠得下心，该怎么整改，该怎么处理，还得贯彻执行下去，问题不解决，事故隐患没消除，安全工作的开展只是一句空话。反其向而查之。要推行和学会走一遭、查一路、保平安的闭环式安全检查方法，使不安全隐患在走动中发现，在现场中予以解决处理，确保实现动态安全生产。其次，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大思想，实现班组长职能由生产型向安全型的转变。班组是企业的细胞，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教育班组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大的思想观念，真正实现班组长职能由生产型向安全型的根本性转变。要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如开工安全检查制度、班组安全抵押金制度和班组长安全末位淘汰制度等，以健全的制度，严格的管理夯实筑牢班组安全基石，真正打破开工时段事故多发怪圈，实现安全生产。第三，实行安全员轮岗交流制度。要加强对安全员责任心教育，不循私情，严格执法，自觉当好安全包公；要实行安全员轮岗交流制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确保安全生产。第四，建立安全隐患首查负责制，严格追究检查人员的安全责任。要建立安全隐患检查登记、备案和首查负责制，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进行分析，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所在，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严格追究事故前一天、一周、一月和一段时间以来，所有到此检查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text><keywords>论加强安全检查的重要性</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论加强安全检查的重要性|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3-08 19:05</pubDate></item><item><title>高温作业对人体健康的影响</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GaoWenZuoYeDuiRenTiJianKangDeYingXiang/</link><description>高温强辐射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和轮船上的锅炉等。这类生产场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的热源，如：冶炼炉、加热炉、窑炉、锅炉、被加热的物体（铁..</description><text>高温强辐射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和轮船上的锅炉等。这类生产场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的热源，如：冶炼炉、加热炉、窑炉、锅炉、被加热的物体（铁水、钢水、钢锭）等，能通过传导、对流、辐射散热，使周围物体和空气温度升高；周围物体被加热后，又可成为二次热辐射源，且由于热辐射面扩大，使气温更高。在这类作业环境中，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热，即对流热（被加热了的空气）和辐射热（热源及二次热源）。对流热只作用于人的体表，但通过血液循环使全身加热。辐射热除作用于人的体表外，还作用于深部组织，因而加热作用更快更强。这类作业的气象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而相对湿度多较低，形成干热环境。人在此环境下劳动时会大量出汗，如通风不良，则汗液难于蒸发，就可能因蒸发散热困难而发生蓄热和过热。  高温高湿作业，其气象特点是气温、湿度均高，而辐射强度不大。高湿度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例如：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时，车间气温可达35℃以上，相对湿度常高达90%以上；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可达30℃以上，相对湿度可达95%以上，如通风不良就形成高温、高湿和低气流的不良气象条件，即湿热环境。人在此环境下劳动，即使气温不很高，但由于蒸发散热更为困难，故虽大量出汗也不能发挥有效的散热作用，易导致体内热蓄积或水、电解质平衡失调，从而发生中暑。  夏季露天作业，如：农业、建筑、搬运等劳动的高温和热辐射主要来源是太阳辐射。夏季露天劳动时还受地表和周围物体二次辐射源的附加热作用。露天作业中的热辐射强度虽较高温车间为低，但其作用的持续时间较长，且头颅常受到阳光直接照射，加之中午前后气温升高，此时如劳动强度过大，则人体极易因过度蓄热而中暑。此外，夏天在田间劳动时，因高大密植的农作物遮挡了气流，常因无风而感到闷热不适，如不采取防暑措施，也易发生中暑。  高温可使作业工人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等不适感，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表现在： 1．体温调节障碍，由于体内蓄热，体温升高。 2．大量水盐丧失，可引起水盐代谢平衡紊乱，导致体内酸碱平衡和渗透压失调。 3．心律脉搏加快，皮肤血管扩张及血管紧张度增加，加重心脏负担，血压下降。但重体力劳动时，血压也可能增加。 4．消化道贫血，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液酸度减低，淀粉活性下降，胃肠蠕动减慢，造成消化不良和其他胃肠道疾病增加。 5．高温条件下若水盐供应不足可使尿浓缩，增加肾脏负担，有时可见到肾功能不全，尿中出现蛋白、红细胞等。 6．神经系统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注意力和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性及反应速度的降低等。</text><keywords>高温作业对人体健康的影响</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高温作业对人体健康的影响|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3-05 10:33</pubDate></item><item><title>危化品火灾的灭火措施</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WeiHuaPinHuoZaiDeMieHuoCuoShi/</link><description>近年来，化学危险品发生的爆炸、燃烧事故日益增多，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因此，认真分析化学危险品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化学毒气和各类化学危险品事故预防处置方法，从思想、组织、装备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不断提高侦毒、排毒、防爆技能，..</description><text>近年来，化学危险品发生的爆炸、燃烧事故日益增多，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因此，认真分析化学危险品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化学毒气和各类化学危险品事故预防处置方法，从思想、组织、装备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不断提高侦毒、排毒、防爆技能，努力使消防部队成为抢险救援的拳头和尖刀，是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有效地进行事故处置，力避因情况不明，方法不当，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员伤亡或扩大危害，基层消防指战员必须掌握化危品基本知识及其灭火方法。 　　1.加强第一出动，以快制快。要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理化性质调动相应的足够灭火或抢险救援力量，统一指挥部署，迅速展开战斗行动，及时排除险情和有效地扑灭火灾。</text><keywords>危化品火灾的灭火措施</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危化品火灾的灭火措施 |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3-02 15:57</pubDate></item><item><title>电焊对人体的影响</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DianHanDuiRenTiDeYingXiang/</link><description>电焊的基本工作原理是靠电路短路产生的高能量将电焊条溶化进行工作的。通过上述的原理说明电焊对人体的影响有哪些：1.对眼睛:如果不用电焊面罩而直接去看电焊焊接，那么就会造成眼睛的轻度灼伤，就是电焊工常说的打眼睛这就是因为它在短路的瞬间发出高强光，相当于我们用..</description><text>电焊的基本工作原理是靠电路短路产生的高能量将电焊条溶化进行工作的。通过上述的原理说明电焊对人体的影响有哪些：1.对眼睛:如果不用电焊面罩而直接去看电焊焊接，那么就会造成眼睛的轻度灼伤，就是电焊工常说的打眼睛这就是因为它在短路的瞬间发出高强光，相当于我们用眼睛直接到看太阳。2.对身体:电路形成后就一定有电磁场，长期在电磁场中工作，一定不是件好事；另外还有一点，就是焊接时电焊条的焊药挥发出来的气体是有毒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电焊工的毒害津贴比一般工人的高的原因。3.电焊对人体的伤害不仅仅是用辐射个这词去衡量的.</text><keywords>电焊对人体的影响</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电焊对人体的影响 |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3-02 15:55</pubDate></item><item><title>使用洗眼器的正确方法</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ShiYongXiYanQiDeZhengQueFangFa/</link><description>正确选择洗眼器及维护、检修一． 洗眼器的定义 洗眼器：当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如化学液体等）喷溅到工作人员身体、脸、眼或发生火灾引起工作人员衣物着火时，采用的一种迅速将危害降到最低的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但是,洗眼器产品只是用于紧急情况下，暂时减缓有害物对身..</description><text>正确选择洗眼器及维护、检修一． 洗眼器的定义 洗眼器：当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如化学液体等）喷溅到工作人员身体、脸、眼或发生火灾引起工作人员衣物着火时，采用的一种迅速将危害降到最低的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但是,洗眼器产品只是用于紧急情况下，暂时减缓有害物对身体的进一步侵害，进一步的处理和治疗需要遵从医生的指导。 洗眼器早在80年代就在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美国、英国等等）的绝大多数工厂、实验室和医院广泛采用。其目的用于减少遭受在工作中有毒有害物对身体的伤害，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半导体工业、医药制造业和有危险物品暴露的场所。 二． 洗眼器执行的标准。 目前洗眼器有二个标准：一个是美国洗眼器标准ANSI Z358.1-2004，一个是欧洲洗眼器标准DIN-12899。目前国内很多洗眼器生产企业一般都采用美国洗眼器标准。三．那么如何正确选择洗眼器产品？ 首先,根据工作现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来决定  当使用现场存在着氯化物、氟化物、硫酸或者是浓度超过50%的草酸，只能选择浸塑ABS的不锈钢洗眼器或者采用特殊1． 采用ABS粉末浸塑的特点：ABS粉末附着力量很强，厚度达到250300微米，抗腐蚀能力很强。 2． 采用ABS液体浸塑的特点：ABS粉末附着力量很差，厚度达到250300微米，抗腐蚀能力很强。其次,根据当地冬天的温度来决定 目前，除了在中国华南地区外，其他地区在冬天都会出现0℃以下的天气，那么洗眼器里面就会有积水存在，会结冰 要解决洗眼器里面的积水问题，就必须使用防冻排空型洗眼器。 对于华东、华中和西南地区，冬天地下的冻土层一般在2030厘米，进水管可以采用保温材料，防止水在进水管 对于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冬天地下的冻土层一般在50-190厘米，采用地上式防冻型洗眼器显然是无法解决进2。当前许多人认为既可以防冻，又可以提高水温的地区，就应该使用电伴热洗眼器或者电加热洗眼器 ，其实这个是四.洗眼器资料根据工作场所是否有水源的情况来决定对于有固定水源的工作现场，都采用固定式洗眼器，可以直接接通现场的自来水，水流量大。对于没有固定水源的工1．复合式洗眼器：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地面上 (6610复合式)2．立式洗眼器：没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地面上 (6620洗眼器)3. 壁挂式洗眼器：没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墙壁上 (6640 挂壁式)4. 移动式洗眼器：没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可移动型 (6650移动式)5．喷淋器：有喷淋系统没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地面上 (6630喷淋器)6。便携式洗眼器：喷淋系统与洗眼系统相同,可直接一同相用(6680便携式)  紧急洗眼器和冲淋设备是在有毒有害危险作业环境下使用的应急救援设施。当现场作业者的眼睛或者身体接触有五.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选用  在选择洗眼器或者冲淋设备的时候，除了考虑现场使用环境因素外，同时必须考虑洗眼器或者冲淋设备本身应该符合由于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特殊要求，对设备的材料就会有一些相应的规定。目前，在国内市场上，进口洗眼器和冲淋六.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安装。 1． 安装要求 按照ANSI Z358-1-2004美国洗眼器的标准，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安装需要按照相关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 1．1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附近，最好在10秒钟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1．2 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周围，有醒目的标志。标志最好用中英文双语和图示表达清楚，非常形象地告诉生产现1．3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各个部件应该满足ANSI Z358-1-2004标准的要求，而且各个喷头能够同时单当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各个部件安装结束后，同时还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a.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正确连接到水源和所有的阀门开关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连接的管路不应该有漏水现象。 b.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操作开关处于完全打开的状态下，所有阀门必须保持常开状态，人为因素除外 c.当设备所有开关处于完全工作状态的时候，整个设备应该各自满足ANSI Z358-1-2004标准的要求。 2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安装位置的要求 2．1．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附近，最好在10秒钟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2． 2。特殊情况下，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满足特殊的要求。例如，在一些可能直接接触到强酸或者强碱，或者其2． 3。有可能接触上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实验室里，一般把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安装在实验室的内通道上。但是有七.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速度。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速度应该尽量稳定和均衡。喷头喷出的水流要柔和，呈现水雾状态，防止水流过大。这样冲淋器的水流一般根据具体的紧急设备而定。根据ANSI Z358-1-2004标准，水流速度需要通过15min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单独的紧急冲淋器，冲淋喷头需要确保水流速度最少为75.7L/min(20加仑min)，并且系统可以连续供水15min以上。 单独的紧急洗眼器，其水流速度相对要低一些，最低要不得少于1.5L/min(0.4加仑min) 且系统可以连续供水15min以复合式洗眼器的洗眼系统，水流速度最少为11.4L/min(3.0加仑min)，且系统可以连续供水15min以上。 对于水压的要求，不得低于206.84kPa，目前国内的水源基本上都可以达到这个要求。 洗眼器的每一个喷头上面都应该有一个防尘盖。使用洗眼器的时候，水流会自动冲开防尘盖。防尘盖由一根不锈钢丝八.出水的温度  根据ANSI Z358-1-2004标准规定，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温度应该是微温的，人体感到舒服。但是，假如热水的温要确保从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温度是恒温的，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就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最简单的方法是供水分为九.废水的处理  在ANSI Z358-1-2004的标准里虽然没有提到废水的处理规定，但是设计者和使用者必须考虑这个问题，尤其是不能造一般而言，洗眼器和冲淋设备都设计与下水道相连接的形式。但是，有时候冲洗的废水里含有一些化学物质，可能进十..维护，检修和培训  建议洗眼器和冲淋设备最少每周启动一次，查看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对于可以移动的洗眼器（比如便携式洗眼器，便每年需要对洗眼器和冲淋设备进行一次年检，查看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对于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维护，检修，生产商应该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对于长期暴露在危险作业环境下的使用者，十一.总结  上述几个方面，根据ANSI Z358-1-2004标准，对洗眼器和冲淋设备作了详细的说明。要用好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必须</text><keywords>使用洗眼器的正确方法</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使用洗眼器的正确方法|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2-26 13:00</pubDate></item><item><title>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TeShuSheBeiDeAnQuanGuanLiGongZuo/</link><description>针对安全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从建立具有本单位特色安全会议组织保障机制，抓好载体等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完善安全会议组织保障机制，抓好载体　　在安全会议上，坚持带着问题开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做到安全周会工作有布置，月会安全工作有剖析，季会安全工作有..</description><text>针对安全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从建立具有本单位特色安全会议组织保障机制，抓好载体等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完善安全会议组织保障机制，抓好载体　　在安全会议上，坚持带着问题开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做到安全周会工作有布置，月会安全工作有剖析，季会安全工作有评比，有效增强各类安全会议的针对性，充分利用好会议这个载体。　　1.以周为单位的会议。每个星期一早上生产安全会由调度主持车间领导参加，总结上周生产安全情况，布置本周生产及讨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每周五，车间领导参加班组会。解决班组工作中的问题，并同时督促班组安全会不能走形式。　　2.以月为单位的会议。实行每月由技术组各专业口解剖当月的生产、设备、安全情况，并将当月的问题报车间再由车间落实到专业具体解决。　　3.每季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解决偏远死角存在的问题。并同时评出本季的安全生产优胜班组，进行表彰。　　二、建立完善生产、技术与安全保障机制　　在安全责任体系的实际运行中，要认识到，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优化生产、技术与安全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此，单位要制定三级保障制度、第一知情人责任制、关键设备维护、检修一票制。　　1.三级保障制度就是对运行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对设备每隔一小时进行一次检查，各工种检修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两次巡检，技术人员每天也进行两次。这样杜绝了压力设备的漏检和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　　2.第一知情人责任制是指：技术组第一知情人接到反映问题，属本专业的，及时与车间调度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给予说明。不属于本专业的，要及时把问题带回技术组相关技术人员，再按照本专业人员职责要求进行处理。第一知情人在处理问题后，及时对反映问题班组进行反馈，告知处理情况。　　3.由于我车间设备处于24小时连续运行状态，运行的设备随时有可能发生问题。为了防止检修任务下达时，各工种检修时配合出现间隙，影响车间设备的备用而出台《关键、备用设备一票制》作为一票的形式交给调度进行安排。这样防止技术组因工作繁忙而造成的脱节。以软水泵为例：运行中电机如有问题，在修电机时，只修电机，造成设备运行不长时间后，机械或相连接的管道或阀门又出现问题而重新停止运行投入检修，出现备用设备紧张的情况。　　三、抓好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关键　　管理办法的制定，机制的形成并不难，难在自始至终、数年如一日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真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必须围绕落实责任这个核心，向严格落实要安全。基于此种认识，我们在各级管理人员中牢固树立了管理贵在到位的思想。着力建设了以严抓落实为核心的行为保障系统。　　四、立足责任到位，严把事故惩处关　　严格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凡事只要有安排，肯定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界定做到了责任细化明确、职能分界清楚、责权利有机结合。对出现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进行了降档，树立违章必究的工作作风。　　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的重要举措，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安全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安全生产，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必须做到全员参与。改变以往的安全管理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管理的习惯，变成全方位的管理、全员参与，形成上下合力、以点带面，共同合作的局面。　　2.日常管理工作中，在保留较好的传统管理方法同时，应尽量按体系标准和文件要求执行，防止传统的、习惯的做法代替体系运行；要做好资料管理，记录与体系资料相衔接；要提供充足的资源配置，及时解决体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它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缜密有效的管理体系，必须善于把握现场安全管理的尺度，突出强调制度至上，恒久坚持的重要性，做到监管到位、密而不疏；不能靠临时查一查、突击抓一抓，需要长期持久、扎实不懈的工作，才能取得成效。</text><keywords>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2-23 14:33</pubDate></item><item><title>化学品泄漏的应急处理</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HuaXuePinXieLouDeYingJiChuLi/</link><description>在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常常发生一些意外的破裂，倒洒等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的外漏，因此需要采取简单、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如果对泄漏控制不住或处理不当，随时有可能转化为燃烧、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下面介绍一..</description><text>在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常常发生一些意外的破裂，倒洒等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的外漏，因此需要采取简单、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如果对泄漏控制不住或处理不当，随时有可能转化为燃烧、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下面介绍一下化学品泄漏必须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疏散与隔离 在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如果是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这时一定要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同时要保护、控制好现场。 二、切断火源 切断火源对化学品的泄漏处理特别重要，如果泄漏物是易燃品，则必须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区域内的各种火源。 三、个人防护 参加泄漏处理人员应对泄漏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征有充分的了解，要于高处和上风处进行处理，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要用水枪（雾状水）掩护。要根据泄漏品的性质和毒物接触形式，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伤亡、中毒事故。 1.呼吸系统防护 为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呼吸系统侵入人体，应根据不同场合选择不同的防护器具。 对于泄漏化学品毒性大、浓度较高，且缺氧情况下，必须采用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送风式长管面具等。 对于泄漏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毒物浓度在一定范围内的场合，可以采用防毒面具（毒物浓度在2%以下的采用隔离式防毒面具，浓度在1%以下采用直接式防毒面具，浓度在0.1%以下采取防毒口罩）。在粉尘环境中可采用防尘口罩。 2.眼睛防护 为防止眼睛受到伤害，可采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安全防护面罩等。 3.身体防护 为了避免皮肤受到损伤，可以采用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橡胶工作服、防毒物渗透工作服、透气型防毒服等。 4.手防护 为了保护手不受损害，可以采用橡胶手套、乳胶手套、耐酸碱手套、防化学品手套等。 四、泄漏控制 如果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要在统一指挥下，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切断与之相连的设备、管线，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等方法来控制化学品的泄漏。 如果是容器发生泄漏，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堵塞和修补裂口，制止进一步泄漏。 另外，要防止泄漏物扩散，殃及周围的建筑物、车辆及人群，万一控制不住泄漏，要及时处置泄漏物，严密监视，以防火灾爆炸。 五、泄漏物的处置 要及时将现场的泄漏物进行安全可靠处置。 1.气体泄漏物处置 应急处理人员要做的只是止住泄漏，如果可能的话，用合理的通风使其扩散不至于积聚，或者喷洒雾状水使之液化后处理。 2.液体泄漏物处理 对于少量的液体泄漏，可用沙土或其它不燃吸附剂吸附，收集于容器内后进行处理。 而大量液体泄漏后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可以采用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为降低泄漏物向大气的蒸发，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进行覆盖，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后，抑制其蒸发，然后进行转移处理。 3.固体泄漏物处理 用适当的工具收集泄漏物，然后用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 氯气泄漏灾害分析及对策 氯气在现代工业中由食盐电解而得，实验室中用盐酸和二氧化锰配备。氯气为黄绿色具有刺鼻臭味的气体，可溶于水。氯气在空气中不燃烧，但一般性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就像在氧气中燃烧一样，一般性易燃气体或蒸汽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物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气、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产物。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氯气在我所使用面较大，是科学实验的重要原料之一。由于氯气本身具有的危险性，如果使用、运输和管理不当，易发生事故。 一、氯气泄漏危害的特点： 1.突发性强，气体泄漏量大，在泄漏前无任何征兆。 2.气体扩散迅速，极易形成很大的危险性。氯气的比重为1.47，气体的体积是液体的几百倍。泄漏出来的气体会随风漂移，无风时会积聚在低洼处。 二、气体泄漏时难以控制的部位及预防性的技术措施： 1.泄漏点发生在储罐的本体上，如焊缝突然开裂，易熔塞破损，发生这类灾害的主要原因是组装储罐或焊接质量不好，介质充装超量（氯气的充装系数为1.25kg/L）或错误充装。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必须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前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程》到有关部门注册，使用期间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和《气瓶使用规程》定期检验。 2.在储罐与相连接第一道法兰以外处的泄漏，包括法兰垫片，阀门沙眼、管道的腐蚀等，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其质量不佳或选材不当，在此处发生泄漏是难以控制的。采取的措施是应立即关闭储罐和气瓶上的阀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选择优质可靠的材料并进行试漏检验，使用中随时检查。 3.按照《GB11984-89氯气安全规程》要求备好抢修器材。</text><keywords>化学品泄漏的应急处理</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化学品泄漏的应急处理 |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25 10:27</pubDate></item><item><title>什么样的产品能更好保护工人的双手</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ShenMeYangDeChanPinNengGengHaoBaoHuGongRenDeShuangShou/</link><description>据了解，手臂的伤害在生产过程中比较普遍，约占工业伤害事故总数的25%。生产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手臂伤害包括：火与高温、电、化学物质、撞击、切割、擦伤以及感染等，其中以机械性伤害更为常见，即撞击、切割等。但电伤害和辐射伤害后果更为严重，有的会导致死亡。 缺乏手..</description><text>据了解，手臂的伤害在生产过程中比较普遍，约占工业伤害事故总数的25%。生产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手臂伤害包括：火与高温、电、化学物质、撞击、切割、擦伤以及感染等，其中以机械性伤害更为常见，即撞击、切割等。但电伤害和辐射伤害后果更为严重，有的会导致死亡。 缺乏手臂防护品导致伤亡 9月初，广西南宁有4名工人在高约8米的铁架台上更换外墙广告图纸时，3人突然遭到电击，其中一人被击晕。据分析，工人遭到电击的原因很可能是广告招牌的铁皮漏电。而另外一名男子避免被电的原因在于他戴着绝缘手套。 9月5日，山东济南一名空调工在安装空调过程中不慎被电，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工友表示，可能是当时一个接线线头裸露导致漏电。而救护人员称，没有看到该工人身上穿戴任何防护用品。 9月6日上午，山东烟台市某厂工人在给轮机上润滑油时，其手套突然被卷进齿轮内，导致该工人右手被齿轮挤压住。幸亏工友立即拉下电闸，将该工人的手拔出来，同时找来冰块，裹住断指，火速送到医院，得以接骨。 以上这3个例子，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而且这样的事故并不少见。如果职工不能按规定穿戴手部防护用品，或者穿戴不规范，就有可能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多种产品保护手臂 手臂防护一般指的是对手的防护和对手臂的防护。手的防护主要使用防护手套，为了保护肘以下（主要是腕部以下）手部避免受伤害，包括带电作业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焊工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水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切割手套等约十几种。 对手臂的防护使用防护套袖，用来避免前臂或者全臂遭受伤害，包括防辐射热套袖和防酸碱套袖等。 手臂防护用品品种如此之多，我们的工人是否能正确认识其用处并合理佩戴使用呢？ 工人：戴手套是为了自己好 为了了解各行业职工对于手套的看法，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基层职工。 来自安徽电建二公司的申建生对记者介绍了他们公司的总体情况。在电建行业，涉及工种多为焊工、电工和建筑施工人员。焊工使用的是焊工专用手套，皮制的，白色，主要防止烫伤；带电作业的工种使用两种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一种是低压手套，主要针对220伏和380伏的电压，一种是高压手套，主要用于1万伏以上的电压；其余的施工工人多使用棉线手套和布手套，主要用于工人在搬运角铁槽钢和施工时保护手部，避免挤压和刮伤。手套的更换要根据工种的需要和手套磨损程度来定，一般焊工的手套可以使用1到2年，而由于磨损厉害，施工工人一个月有两副纱手套可以换，而布手套一般可以用一个冬天或者两个月。马雁宁，来自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她说他们公司属于火力电厂，主要从事汽机、锅炉、热工三大专业，因此他们选用的手套主要出于绝缘、防油污的考虑，一般是黄色橡胶手套，在电气、锅炉方面使用比较多。另外就是帆布手套、线手套和真皮手套。 四川攀枝花市钢城企业总公司员工薛均说，整个攀钢企业有车工、钳工、焊工、铆工等，根据工种区别使用不同的手套。炼钢、炼铁等重体力活使用巴掌手套，只分开拇指和四指，至少由3层帆布制成，具有很好的耐热性。另外还有五指手套，更方便灵活。 安徽安庆石化资产管理公司詹庆武向记者介绍说，因为是石化行业，公司主要使用的是线手套、布手套和布皮手套。主要目的就是防烫伤，防油污。而涉及到精密仪器使用，就要戴线手套，目的在于保护精密仪器。 同样来自石化行业的还有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经理办公室秘书尹起浩，他说石化公司使用的比较多的还是线手套、皮手套，主要出于防腐蚀、防高温、防烫伤的目的。同时他还提到一种乳胶手套，就是在石化企业实验室里、做取样分析工作时需要戴的手套，袖口比较长，一直到肘部，主要起防腐蚀、耐酸碱的作用。他说公司操作工的手套都是按规定按月发放，在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还有职工提出要增加给基层操作工发放劳保用品（包括手套）数量的意见。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不同的工种使用不同的手套，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规定发放手套。而职工也能按规定戴手套，因为戴手套对劳动效率影响不大，而且能避免油污、腐蚀、机械伤害等，职工普遍能认识到戴手套的好处。 罚款是最常见的处罚方式 手臂防护品如此重要，但是依然有工人意识不到它们的重要性。相比缺乏头部防护会带来致命性的伤害，手部防护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根据资料，部分工人并不能正确使用手部防护用品，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更是如此。记者在一些电气焊维修点发现，不少工人带电作业时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和防护意识，没有戴防护手套，还说：没关系，电不着。 这样的情况在大型企业就好很多。申建生说，总体看来，焊工使用手套最好、最规范，因为焊接时危险大。他还进一步解释说，在他们安徽电建公司，什么样的工种使用什么样的手套都有十分详细、明确的规定，如果不按规定戴手套，一般都要处以200元的罚款。 安庆石化资产管理公司的詹庆武也说，他们的手套都由安环部负责购买。佩戴手套属于劳保着装的一部分，如果不按规定佩戴，就会按照经济责任制规定进行处罚，通常会扣除月奖。 戴手套学问大 手套可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薛均向记者讲述了这么一个案例：2005年5月31日，攀钢钢企冷弯型钢厂轧制二分厂周某在生产线现场巡视时，发现机组焊接变压器旁的高频输出电铜板与冷却水胶管绝缘管接触，并有烧糊现象，他便下意识地伸左手想去移动绝缘套管，不料刚靠近还未接触到，就被高频输出电铜板放电击伤，导致左手及右足电击伤。如果他当时安全意识强一点，戴上绝缘手套去操作，就不会发生这次安全事故。 但是，手套有时也会给员工带来伤害。申建生举例说：施工工人在使用飞机钻、手枪电钻等给角铁打眼时，是严禁使用纱手套的。这是因为，钻孔时钻出的角铁铁屑需要不停得被清理掉，而如果工人当时使用纱手套，手套上起毛的棉纱就容易被钻头绞住绞进钻孔，以至于钻头伤害到手。这样的事情曾经发生过，而且不算少见。所以申建生说清理铁屑时就不能够戴手套。 不过他又补充说：由于冬天施工时天特别冷，而且角铁上有很多油污、铁锈，很多工人就违背规定戴着纱手套作业。申建生说：如果有合适的手套来替代纱手套，这样的事故就会有效避免。可惜现在的情况是，好像还没有一种合适的手套能在这种工作场合使用。 职工需要更多人性化的手套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职工普遍能规范地戴手套，但是也有一些劳动场合没有合适的手套可供选择。据记者了解，在国外，手套的分类非常详细，什么样的场合使用什么样的手套规定很清楚。国内也在跟进，不过这条路还需要一段时间来走。 在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主管的标准网上，查询和手套有关的标准和测试方法，一共有近200条信息。小小的手套如何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是个大大的学问。按照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进程，目前正处于对标准修订、制定阶段。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会有更多更好的手套供职工选择使用。 手套的分类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指作业人员在交流电压10千伏及以下电气设备（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直流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戴在手上起电气绝缘作用的一种绝缘手套。其产品型号、外型尺寸和技术要求要符合《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手套必须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特性。同时还需要很好的拉伸强度及扯断伸长率，以及抗穿刺力、耐老化性能、耐燃性能和耐低温性能。 耐酸碱手套 是为了预防酸碱伤害手部的防护产品，其质量应该符合《耐酸（碱）手套》规定。手套不允许有喷霜、发脆、发粘和破损等缺陷。手套的不泄漏性指：必须具有气密性，在特定压力下，不准有漏气现象发生。 此种手套根据材质可以分为橡胶耐酸碱手套、乳胶耐酸碱手套、塑料耐酸碱手套、浸塑耐酸碱手套等。 防水手套、防毒手套可用耐酸碱手套代替。 耐油手套 这类产品采用丁腈胶、氯丁二烯或者聚氨酯等材料制成，用以保护手部皮肤避免受油脂类物质的刺激引起各种皮肤病，如急性皮炎、痤疮、毛囊炎、皮肤干燥、皲裂、色素沉着以及指甲变化等。 焊工手套 为防御焊接时的高温、熔融金属、火花烧灼手的个人防护用具。采用牛、猪狨革或二层革制成，按指型不同分为二指型、三指型和五指型。焊工手套有严格外观要求。一级品要求革身厚薄均匀，丰满柔软而有弹性，革面绒毛细致、均匀、坚牢、颜色深浅一致，无油腻感。二级品：革身缺乏丰满弹性、革面绒毛粗、颜色略有深浅。 防振手套 用于接触振动、如在林业、采矿、建筑、交通等部门用手持振动工具（如油锯、凿岩机等）时预防因振动引起振动性职业病白指症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振手套在结构上，主要是在手掌面添加一定厚度的泡沫塑料、乳胶以及空气夹层等来吸收振动。衬垫厚度越厚，其含空气量越多，减振效果愈好。但掌、指面太厚时又容易影响操作。 耐火阻燃手套 传统的耐火阻燃手套由石棉材料制成，分两指式和五指式，有大、中、小三种规格。因石棉纤维对人体皮肤有刺激性，目前已很少使用。现在一般用阻燃帆布或其他耐火阻燃织物制做耐火阻燃手套，适用于冶炼炉前工或其他炉窑工种使用。 防静电手套 含有导电纤维的织料组成。另一种是由长纤维弹力腈纶编织手套，然后在手掌部分贴付聚氨酯树脂，或在指尖部分贴付聚氨树脂或手套表面有聚乙烯涂层。 含导电纤维的手套使聚积在手上的静电很快消失。有聚氨酯或聚乙烯涂层的手套主要是不易产生尘埃和静电。这些产品主要用于弱电流、精密仪器的组装、产品检验、电子产业、印刷、各种研究机关的检验工作等。</text><keywords>什么样的产品能更好保护工人的双手</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什么样的产品能更好保护工人的双手|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25 10:25</pubDate></item><item><title>劳保手套知识介绍</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LaoBaoShouTaoZhiShiJieShao/</link><description>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手套(以下简称手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电作业用绝缘防护手套和医用防护手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description><text>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手套(以下简称手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电作业用绝缘防护手套和医用防护手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 4044：1977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制备 ISO 4045：1977 皮革 pH值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手 hand 人体的一部分，从中指指尖到手腕部。 3.2 手套 glove 用来保护手或手的一部分使其免受伤害的个体防护装备。可以扩展到覆盖前臂的部分。 3.3 手套掌部 glove palm 手套覆盖手掌的部分。 3.4 手套背部 glove back 手套覆盖手背的部分。 3.5 灵活性 dexterity 手工作时的灵活程度。 3.6 危害 harzard 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伤害的各种情形。 3.7 性能等级 level of performance 按相应试验结果确定的类别和等级。性能越好，级别越高。 因为性能等级是建立在试验测试的结果之上，所以它们并不必然和实际工作场所的情况相关。 4 技术要求 4.1 手套的结构 手套的设计与制造应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使使用者在进行相关的作业活动中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操作灵活性。 如有必要，手套应有最小穿戴和脱卸时间。 当手套的结构采用线缝时，缝线的强度不应明显降低手套的总体性能。 4.2 手套的无害性 4.2.1 一般要求 手套与使用者紧密接触部分，如手套的内衬、线、贴边等均不应有损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 生产商对手套中已知的会产生过敏的物质，应在手套使用说明中加以注明。 4．2．2PH值 所有手套的PH值应尽可能地接近中性。 所有皮手套的PH值应大于3.5小于9.5. 4.3舒适性和有效性 4.3.1尺寸 4.3.1.1手部的尺寸(见图1) 测量两个部位: 掌围(拇指和食指的分叉处向上20MM处的围长) 手长(从腕部到中指指尖的距离) 表1中定义了6个号码的手部尺寸 表1手部尺寸： 手部尺码掌围/MM手长/MM 6190160 7196170 8201180 9205190 10210200 11213210 4.3.1.2手套的规格尺寸 手套的规格尺寸是根据相应的手部尺寸而确定的</text><keywords>劳保手套知识介绍</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劳保手套知识介绍|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15 11:02</pubDate></item><item><title>净化手套知识</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JingHuaShouTaoZhiShi/</link><description>净化手套及其主要种类洁净手套是设计用于工作人员穿戴时防止其释放的污染物污染产品和洁净室环境的专用手套.它广泛用于电脑磁头、液晶显示器、数码相机、高精密电子线路板、光电及微电子等制造业和医药行业的洁净室环境中。目前用于工业洁净室的手套主要有三种：乳胶手套..</description><text>净化手套及其主要种类洁净手套是设计用于工作人员穿戴时防止其释放的污染物污染产品和洁净室环境的专用手套.它广泛用于电脑磁头、液晶显示器、数码相机、高精密电子线路板、光电及微电子等制造业和医药行业的洁净室环境中。目前用于工业洁净室的手套主要有三种：乳胶手套（即NRL手套）、乙烯基手套（即PVC手套）和睛橡胶手套（即Nitrile手套）A、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环境有特别要求，出于保护产品或是生产环境的需要而穿戴手套。如ESD环境、高洁净度要求环境。B、在生产过程中，操作环境或生产的产品可能对操作者产生某种程度的危害，出于对操作人员健康保护的需要而穿戴手套，如溶剂程序。在选用净化手套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A、首先应考虑产品的生产工艺要求，如净化级别、抗静电要求，以确定使用何种材质的手套才可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B、其次人员的使用舒适性与安全性。C、考虑使用成本，以确定合适的性价比。从生产线上直接生产出来的手套，由于其生产工艺过程净化程度的限制，其洁净度一般只能达到class1K~10K级甚至更低，这样洁净度的手套是无法应用于高洁净度要求的行业，如电脑硬盘、LCD等行业。只有再经过无尘清洗工序，来除去手套表面的尘粒，从而使手套的洁净度满足生产要求。目前大部分的无尘手套为一次性使用，手套的用量非常大。既造成生产成本高，也不利于企业环保目标的实现。针对这种情况，现在有了一种新的技术出现，即无尘手套的再生，这一技术是指将在洁净环境中使用过的净化手套，在class100级的环境下使用无尘级专用清洗设备以及非离子型中性表面活性剂，以15Mcm超纯水进行无尘清洗和无尘烘干，以恢复其使用性能的过程。使用这种方法处理的可以节约大量的无尘生产成本，也有利于企业实现环保目标。理论上说,已用过的新手套可进行多次再生处理，其性能指标是一样的。但事实上由于多次使用，可见的不可清除痕迹的增多，会对手套的外观产生较大的影响，从而导致再生次数越多，手套的利用率就会越低。再生型环保腈橡胶手套（Recyclednitrileglove）通过预处理和特别的无尘清洗处理后，经相关测试表明其性能指标完全达到新手套水平。手套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的工序和接触的产品（设备/工具）的不同，手套表面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笔痕、污渍，而对一些外观污渍较严重的手套进行去污时，在保证手套性能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将这些污渍彻底去除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有效地将污渍淡化。因此，再生环保腈橡胶手套中部分手套外观比新手套稍有不同，使用过程中表面的污渍不会剥落，故不会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text><keywords>乳胶手套,,,净化手套知识</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净化手套知识|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15 11:01</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1号令）</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LaoDongFangHuYongPinJianDuGuanLiGuiDing_GuoJiaZongJu1HaoLing/</link><description>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description><text>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监察区域内煤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实施监察。 　　第六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 　　第七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三）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四）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第九条　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并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 　　第十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第十一条　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并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　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进行检测检验，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负责。 　　第十三条　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满足需要的固定场所和了解相关防护用品知识的人员。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查处： 　　（一）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二）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 　　（七）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安全标志，并应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从业人员提出的批评、检举、控告，经查实后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接受工会的监督。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生产或者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或者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八）项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检测检验机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八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进口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准用手续；进口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安全标志。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text><keywords>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1号令）</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1号令）|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14 10:44</pubDate></item><item><title>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第170号国际公约 )</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uoYeChangSuoAnQuanShiYongHuaXuePinGongYue_Di170HaoGuoJiGongYue/</link><description>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1990年6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第77届会议。注意到有关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1年苯公约和建议书、1974年职业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振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description><text>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1990年6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第77届会议。注意到有关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1年苯公约和建议书、1974年职业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振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和建议书、1986年石棉工约和建议书，以及作为1964年工伤津贴公约附件、1980年经修订的职业病清单，并注意到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的有害影响同样有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并注意到工人需要并有权利获得他们在工作中使用的化学品的有关资料，并考虑到通过下列方法预防或减少工作中化学品导致的疾病和伤害事故的重要性： (a)保证对所有的化学品作出评价以确定其危害性；(b)为雇主提供一定机制，以从供货者处得到关于作业中使用的化学品的资料，这样他们能够有效地实施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危害的计划；(c)为工人提供关于其作业场所的化学品及适当防护措施的资料，以使他们能有效地参与保护计划；(d)制订关于此类计划的原则，以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并认识到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以及与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就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进行合作的必要性，并注意到这些组织制订的有关文件、规则和使用指南，并经决定采纳本届会议议程第五项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若干提议，并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形式，于1990年6月25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1990年化学品公约。第一部分 范围和定义第一条1 本公约适用于使用化学品的所有经济活动部门。 2 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主管当局，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即在评价所包含的危害和应采取的保护措施的基础上：(a)准许某些特殊经济活动部门、企业或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免于实施本公约或其某些条 款：(I)存在实质性特殊问题；(II)依照国家法律和惯例提供的总的保护不低于完全实施本公约各项条 款后所能达到的水平。(b)制订专门规定，以保护那些泄露给竞争对手可能对雇主的经营造成损害的机密资料，但是，只要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不因此而受到损害。3 本公约不适用于其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条 件下的使用不造成工人接触有害化学品的物品。4 本公约不适用于各类有机体，但适用于有机体衍生的化学品。第二条就本公约而言：(a)化学品一词系指各类化学元素、化合物和混合物，无论其为天然的或人造的。 (b)有害化学品一词包括根据第六条 被分类为有害的，或有适当资料表明其为有害的任何化学品。(c)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一词系指可能使工人接触化学制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包括：(I)化学品的生产；(II)化学品的搬运；(III)化学品的贮存；(IV)化学品的运输；(V)化学品废料的处置或处理；(VI)因作业活动导致的化学品的排放；(VII)化学品设备和容器的保养、维修和清洁。(d)经济活动部门一词系指雇用工人的所有部门,其中包括公共服务机构。(e)物品一词系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特定形状或结构型,或以原始形状存在的一种物质,其在这种形态下,该物体的用途全部或部分地取决于其形状或构型。(f)工人代表一词系指根据1971年工人代表公约被国家法律或惯例所承认的人员。第二部分 总则第三条在实施本公约时，就各项条 款所需采取的措施应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进行磋商。第四条会员国应依照国家条 件和情形，与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制订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连续性政策，并进行定期检查。第五条如证实在安全和卫生方面存在问题时,主管当局有权禁止或限制某些有害化学品的使用,或要求在使用此类化学品之前事先通知主管当局并得到批准。第三部分 分类和有关措施第六条 分类制度1 应由主管当局，或经主管当局批准或认可的机构，根据国家或国际标准，建立适当的制度或专门标准，对所有化学品按其固有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危险特性，进行评价分类，以确定该化学品是否为危险品。2 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品的混和物，危害特性依据其组分的固有危险来确定。3 有关运输问题,分类制度和标准应考虑联合国关于危险品运输的建议书。4 分类制度及其实施应逐步推广。第七条 标签和标识1 所有化学品应进行标识，以便于对它们区分。2 各类危险化学品应以为工人易于理解的方式加贴标签，以提供其类别、危害性和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3 (1)主管当局，或经主管当局批准或认可的机构，根据国家或国际标准，依照本条 第1和第2款提出对化学品进行标识或加标签的要求。(2)有关运输问题，所制订的要求应考虑联合国关于危险品运输的建议书。第八条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1 对于有害化学品，应向雇主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详细表明其特性、供货人、分类、危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方法。2 主管当局，或经主管当局批准或认可的机构，应根据国家或国际标准，制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编制的标准。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中用于识别化学品的化学或通用名称应与标签上使用的名称一致。第九条 供货人的责任1 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a)根据第六条 或下列第3款，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b)根据第七条 第1款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c)根据第七条 第2款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d)根据第八条 第3款为生产和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并提供给雇主。2 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3 提供还未分类(根据第六条 )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为危险化学品。第四部分 雇主的责任第十条 识别1 雇主应保证按第七条 的要求对作业场所中使用的化学品进行标识并加标签，按第八条 要求，向工人及其代表人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2 雇主在收到未进行标识和加贴标签(按第七条 规定)或未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按第八条 规定)的化学品时，应及时从供货处索取有关资料，在未获得所需资料之前，不得使用该化学品。3 雇主应保证所使用的化学品都是根据第六条 进行了分类、或根据第九条 第3款进行了鉴别和评价、根据第七条 的要求加贴了标签或作了标识的化学品，同时在使用之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 雇主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对作业场所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编制一个使用须知，以供有关的工人和代表随时查阅。第十一条 化学品的转移当化学品被移置到别的容器或设备中时，雇主应保证以某种方式标明该化学品，以使工人了解其特性、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安全注意事项。第十二条 接触雇主应：(a)保证工人接触化学品的程度不超过主管当局、或经主管当局批准或认可的机构,根据国家或国际标准为控制和评价作业环境的危害而制订的接触限值或接触标准； (b)评价工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程度；(c)根据主管当局制订的有关规定，出于对工人安全和健康的需要，对工人接触的危险性化学品进行监测并记录；(d)确保工作环境和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监测记录按主管当局规定的期限加以保存，以供工人及其代表人查阅。第十三条 操作控制1 雇主应对作业场所所使用的化学品所造成的危险进行评价，并通过适当的方法，避免工人遭受危害。如通过下列方式：(a)选用能将危险消除或降低到最小程度的化学品；(b)选用能将危险消除或降低到最低程度的技术；(c)使用适当的工程控制措施；(d)采用能将危险消除或减到最低程度的工作制度和做法；(e)采取适当的职业卫生措施；(f)通过上述措施仍不足消除危险时，免费向工人提供个体防护用具，并落实措施以保证其合理使用。2 雇主应：(a)限制工人接触危险化学品以保护他们的安全与健康；(b)提供急救设施；(c)制订应急处理的预案。第十四条 废弃处置对不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应依照国家法律和规则,进行废弃处置，以清除或尽可能减轻对安全、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第十五条 资料和培训雇主应：(a)使工人了解作业场所使用的化学品的有关危害； (b)指导工人如何获得和应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所提供的资料；(c)依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为工人制订作业须知，如适宜应采用书面形式；(d)对工人不断地进行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作业程序的培训教育。第十六条 合作在履行其责任时,雇主应尽可能的同工人及其代表就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问题进行密切合作。第五部分 工人的义务第十七条1 在雇主履行其责任时，工人应尽可能与其雇主密切合作，并遵守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问题有关的所有程序和规则。2 工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作业场所化学品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消除或减到最低程度。第六部分 工人及其代表的权利第十八条1 当工人有充分的判断认为，在安全和健康受到紧迫而严重的威胁时，有权脱离危险区域，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2 依据前款规定使自己脱离危险或行使本公约规定的权利的工人应受到保护，使其免受不适当待遇。3 有关工人及其代表应有权了解：(a)作业场所中使用的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教育培训的程序和方法；(b)标签和标识的内容；(c)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d)本公约所要求保留的任何其它资料。4 当透露某种化学混合物的成分，竞争者可能对雇主的经营带来损害，雇主在按第3款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时，可以按照第一条 第2款(b)的规定，以主管当局批准的方式，对该成分进行保密。第七部分 出口国的责任第十九条当某出口成员国由于安全和卫生方面的原因，对某些有害化学品部分或全部禁止使用时，该出口国应将这一事实及其原因及时通报给进口国家。第二十条本公约的正式批准书应送请国际劳工局局长登记。第二十一条1 本公约仅对已经经局长登记的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有约束力。2 本公约在有两个会员国的批准书经局长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3 因此，对于任何会员国，本公约只有批准书登记12个月后生效。第二十二条1 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自本公约初次生效之日起满10年后得向国际劳工局局长通知解约,并请其登记。解约通知书自登记之日起满1年后始得生效。2 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在前款所述100年期满后的1年内未行使本条 所规定的解约权利者，须再遵守10年，此后每当10年期满，可依本条 约的规定通知解约。第二十三条1 国际劳工局长应将国际劳工组织各会员国所送达的一切批准书和解约通知书的登记情况，通知全体会员国。2 局长在将所送达的第二份批准书的登记通知各会员国时，就提请各会员国注意公约开始生效的日期。第二十四条国际劳工局长应将他按照以上各条 规定所登记的一切批准书和解约通知书的详细情况,按照联合国宪章第102条 的规定,送请联合国秘书长进行登记。第二十五条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必要时，应将本公约的实施情况向大会提出报告，并审查应否将本公约的全部或部分修订问题列入大会议程。第二十六条1 如大会通过对本公约作全部或部分修订的新公约时，除新公约另有规定外，应：(a)如新修订公约业已生效和当其生效之时,会员国对于新修订公约的批准，不须按照上述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依法对本公约立即解约；(b)自新修订公约生效之日起，本公约应即停止接受会员国的批准。2 对于已批准本公约而未批准修订公约的会员国，本公约以其现有的形式和内容，在任何情况下仍应有效。第二十七条本公约的英文本和法文本同等为准</text><keywords>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第170号国际公约 )</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第170号国际公约 )|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14 10:42</pubDate></item><item><title>手套的分类</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Technology/ShouTaoDeFenLei/</link><description>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指作业人员在交流电压10千伏及以下电气设备（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直流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戴在手上起电气绝缘作用的一种绝缘手套。其产品型号、外型尺寸和技术要求要符合《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手套必须具有良好的..</description><text>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指作业人员在交流电压10千伏及以下电气设备（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直流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戴在手上起电气绝缘作用的一种绝缘手套。其产品型号、外型尺寸和技术要求要符合《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手套必须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特性。同时还需要很好的拉伸强度及扯断伸长率，以及抗穿刺力、耐老化性能、耐燃性能和耐低温性能。　　耐酸碱手套　　是为了预防酸碱伤害手部的防护产品，其质量应该符合《耐酸（碱）手套》规定。手套不允许有喷霜、发脆、发粘和破损等缺陷。手套的不泄漏性指：必须具有气密性，在特定压力下，不准有漏气现象发生。　　此种手套根据材质可以分为橡胶耐酸碱手套、乳胶耐酸碱手套、塑料耐酸碱手套、浸塑耐酸碱手套等。　　防水手套、防毒手套可用耐酸碱手套代替。　　耐油手套　　这类产品采用丁腈胶、氯丁二烯或者聚氨酯等材料制成，用以保护手部皮肤避免受油脂类物质的刺激引起各种皮肤病，如急性皮炎、痤疮、毛囊炎、皮肤干燥、皲裂、色素沉着以及指甲变化等。　　焊工手套　　为防御焊接时的高温、熔融金属、火花烧灼手的个人防护用具。采用牛、猪狨革或二层革制成，按指型不同分为二指型、三指型和五指型。焊工手套有严格外观要求。一级品要求革身厚薄均匀，丰满柔软而有弹性，革面绒毛细致、均匀、坚牢、颜色深浅一致，无油腻感。二级品：革身缺乏丰满弹性、革面绒毛粗、颜色略有深浅。　　防振手套　　用于接触振动、如在林业、采矿、建筑、交通等部门用手持振动工具（如油锯、凿岩机等）时预防因振动引起振动性职业病白指症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振手套在结构上，主要是在手掌面添加一定厚度的泡沫塑料、乳胶以及空气夹层等来吸收振动。衬垫厚度越厚，其含空气量越多，减振效果愈好。但掌、指面太厚时又容易影响操作。　　耐火阻燃手套　　传统的耐火阻燃手套由石棉材料制成，分两指式和五指式，有大、中、小三种规格。因石棉纤维对人体皮肤有刺激性，目前已很少使用。现在一般用阻燃帆布或其他耐火阻燃织物制做耐火阻燃手套，适用于冶炼炉前工或其他炉窑工种使用。　　防静电手套　　含有导电纤维的织料组成。另一种是由长纤维弹力腈纶编织手套，然后在手掌部分贴付聚氨酯树脂，或在指尖部分贴付聚氨树脂或手套表面有聚乙烯涂层。　　含导电纤维的手套使聚积在手上的静电很快消失。有聚氨酯或聚乙烯涂层的手套主要是不易产生尘埃和静电。这些产品主要用于弱电流、精密仪器的组装、产品检验、电子产业、印刷、各种研究机关的检验工作等。</text><keywords>手套的分类</keywords><category>技术中心</category><author>谆凯</author><source>谆凯特种手套|http://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13 16:39</pubDate></item><item><title>防护手套的使用及其注意事项</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Technology/FangHuShouTaoDeShiYongJiQiZhuYiShiXiang/</link><description>1．防护手套的品种很多，应根据防护功能来选用。首先应明确防护对象，然后再仔细选用。如耐酸碱手套，有耐强酸（碱）的，有只耐低浓度酸（碱）的，耐有机溶剂和化学试剂又各有不同。因此不能乱用，以免发生意外。　　2．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description><text>1．防护手套的品种很多，应根据防护功能来选用。首先应明确防护对象，然后再仔细选用。如耐酸碱手套，有耐强酸（碱）的，有只耐低浓度酸（碱）的，耐有机溶剂和化学试剂又各有不同。因此不能乱用，以免发生意外。　　2．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的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若漏气则不能使用。　　3．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晾干，保存时避免高温，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连。　　4．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5．接触强氧化酸如硝酸、铬酸等，因强氧化作用会造成产品发脆、变色、早期损坏。高浓度的强氧化酸甚至会引起烧损，应注意观察。　　6．乳胶工业手套只适用于弱酸，浓度不高的硫酸和各种盐类，不得接触强氧化酸（硝酸等）。</text><keywords>耐酸碱手套,,,防护手套的使用及其注意事项</keywords><category>技术中心</category><author>谆凯</author><source>谆凯特种手套|http://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10-01-13 16:37</pubDate></item><item><title>怎样给鞋除湿</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enYangGeiXieChuShi/</link><description>胶鞋的除湿方法：将100克脱水明矾或氯化钙分别装入两个小布袋内，晚上睡前分别放入胶鞋里，第二天胶鞋里的湿气就会被吸干。然后将装有明矾或氯化钙的口袋放在干燥通风处晾干，晚上就可以接着用了。</description><text>胶鞋的除湿方法：将100克脱水明矾或氯化钙分别装入两个小布袋内，晚上睡前分别放入胶鞋里，第二天胶鞋里的湿气就会被吸干。然后将装有明矾或氯化钙的口袋放在干燥通风处晾干，晚上就可以接着用了。</text><keywords>怎样给鞋除湿</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怎样给鞋除湿|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2-18 10:05</pubDate></item><item><title>卫生部批准发布《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WeiShengBuPiZhunFaBu_XiaoFangYuanZhiYeJianKangBiaoZhun/</link><text></text><keywords>卫生部批准发布《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卫生部批准发布《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2-17 10:13</pubDate></item><item><title>个人防护装备专业知识</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GeRenFangHuZhuangBeiZhuanYeZhiShi/</link><description>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就是人在生产和生活中为防御物理（如噪声、振动、静电、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物体打击、坠落、高温液体、高温气体、明火、恶劣气候作业环境、粉尘与气溶胶、气压过高、气压过低）、化学（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description><text>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就是人在生产和生活中为防御物理（如噪声、振动、静电、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物体打击、坠落、高温液体、高温气体、明火、恶劣气候作业环境、粉尘与气溶胶、气压过高、气压过低）、化学（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生物（细菌、病毒、传染病媒介物）等有害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劳动防护用品一般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个人防护装备。1991年，我国开始对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列入许可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称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前有20种产品。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和使用一直得到国家的重视。自1963年以来，国家劳动部、劳动人事部、商业部、国家标准局、国家经贸委等分别或联合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定点经营的通知》、《劳动防护用品选择规则》、《关于禁止滥发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规定。目前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由于这些法规的制定，使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有法可依，保证使用者得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直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防护性装备。按其防护部位可大略分为：头部防护用品、呼吸性防护用品、眼面部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防坠落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护肤品等。也可按照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用于防止伤亡事故，称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火隔热、防坠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防冲击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冲击眼护具）、绝缘防静电用品、防机械外伤劳动防护用品（防刺、割、绞、磨损的服装、鞋、手套等）、防酸碱劳动防护用品等。另一类是用于预防职业病，称劳动卫生护具，如防尘用品（防尘、防微粒口罩等）、防毒用品（防毒面具、防毒衣等）、防放射性用品、防辐射用品、防噪声用品等。还有一些防护用品兼有防止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双重功能。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可以划分为10大类：一、头部护具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产品有各种安全帽，分Y类（一般）和T类（特种）。二、呼吸护具类按防护用途分为防尘、防毒和供氧三类。主要产品有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三、眼面护具类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异物、紫外线、电离辐射、酸碱溶液的伤害。主要产品有焊接眼面护具面罩、焊接眼面护具滤光片及眼镜、防冲击眼护具、炉窑护目镜和面具、防微波眼护具、防X射线眼镜、防化学（酸碱）眼罩、防尘眼镜等。四、听力护具类用于保护听力、降低噪声的护具。主要产品有耳塞、耳罩等。五、防护手套类用于保护手和臂的护具。主要产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焊工手套、防X射线手套、耐温防火手套及各类袖套等。六、防护鞋类用于保护足部免受各种伤害的护具。主要产品有保护足趾安全鞋（靴）、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防刺穿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防静电鞋、导电鞋、耐高温鞋、耐油鞋、工矿防水鞋等。七、防护服类用于保护作业者免受环境有害因素的伤害。主要产品有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带电作业屏蔽服、防X射线工作服、防寒服、防水服、防微波服、潜水服、防尘服等。八、护肤用品类用于裸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剂和洗涤剂。九、防坠落护具类用于保护高处作业人员，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主要产品有安全带和安全网。十、其它防护装备品种救生圈、救生衣等。注：以上有下划线的产品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出厂产品应有包装和标识，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等重要信息。产品上应有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和安全等级等永久性标识。如安全帽是Y类还是T类，防尘口罩是复式（Ⅰ类、Ⅱ类）还是简易式（Ⅰ类、Ⅱ类、Ⅲ类），防毒面具（滤毒盒罐）的预防种类（1#8#），焊接眼护具的色号（1.2#16#），保护足趾安全鞋（靴）的防护等级（An1An5），电绝缘鞋的闪电标志和耐电压数（6000 V），防刺穿鞋的等级（特级、一级、二级），安全带种类（围杆作业类、悬挂作业类、攀登作业类），安全网种类（平网P-36、立网L-36、密目网ML-1.86）等。</text><keywords>个人防护装备专业知识</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个人防护装备专业知识|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2-10 09:47</pubDate></item><item><title>石棉粉尘的危害防治与环境保护</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ShiMianFenChenDeWeiHaiFangZhiYuHuanJingBaoHu/</link><description>石棉材料以其热稳定性好、抗拉强度高、隔热耐磨、绝热抗腐蚀等优良的物理化学性质，广泛应用于建筑、造船、汽车火车制造、航空航天、供电消防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石棉又象是一把双刃剑，它又是一种有害物质，石棉粉尘对环境造..</description><text>石棉材料以其热稳定性好、抗拉强度高、隔热耐磨、绝热抗腐蚀等优良的物理化学性质，广泛应用于建筑、造船、汽车火车制造、航空航天、供电消防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石棉又象是一把双刃剑，它又是一种有害物质，石棉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从人类认识到石棉的危害之后，是否禁止开采、加工、使用石棉就成为激烈争论的问题。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这个问题十分重视，通过法规修订和完善，从开采、加工、运输、石棉材料的拆除、石棉废物的储存处置，形成了比较具体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规的严格执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石棉对人体的危害。　　　　我国是一个石棉资源大国，已探明储量居世界第3位，石棉矿和石棉制品企业众多，石棉制品包括水泥、保温材料、摩擦制品、密封制品以及特种制品，以其特有的优良特性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全面禁止石棉的开采、加工以及石棉制品的使用显然是不可能的。如何减少环境污染，加强石棉对人体健康危害的防治越发重要和紧迫。　　　　一、石棉粉尘危害的防治　　　　1. 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　　　　国外在此方面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我们在做此工作时可以借鉴。对石棉危害的防治工作，应以防为本，防治结合。这点在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时就要注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应该从石棉开采的源头开始，一直到石棉废物的处置，每一个有可能造成污染的步骤都要制订出适应我国具体情况的法律法规，操作导则，做到让具体操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提高主动防范意识　　　　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是字面上的东西，要想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还必须提高人们的主动防范意识，这就牵扯到很大范围的人员培训、宣传工作。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具体操作工人等都要进行严格的培训。通过培训要最大程度的使人们认识到石棉粉尘对人体的危害，认识到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通过培训要意识到自己的监督责任的重要性从而主动的去进行管理、监督工作。　　　　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该不仅考虑企业的利润，要把具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要从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提高企业生产的科技水平，提高人员的预防安全措施水平，将造成危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具体操作人员通过培训要意识到自己所做工作的性质，从而认识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主动的做好自身的防范措施，主动避免由于自己的违规操作给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　　　　3. 建立相应的奖励处罚机制　　　　建立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对于那些蔑视法律法规，造成危害的企业及人员，应给予处罚，处罚的力度应有足够的震慑力，要使得想要违法违规的人考虑到这样做的成本。同时对于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奖励，特别是应从政策上给予扶持、优惠，使得人们看到遵纪守法对企业的发展和个人的收入是有好处的，从而提高人们的积极性。　　　　 二、环保部门的参与管理与监督　　　　石棉粉尘危害的防治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协调发展。环保部门是其中一个重要部门。从石棉的开采一直到石棉废物的处置，中间有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从而给更多的没有参加与石棉相关工作的不知情人员造成危害。可以说这是一种特殊的污染源。多年来环保部门和环保工作者一直在石棉粉尘的污染防治和石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等方面积极努力的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在今后的石棉粉尘防治工作中，环保部门以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必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环保工作一般意义理解就是污染治理，其实环保工作还是应该以预防污染为主，在可能的情况下使得污染不要发生或者少发生。在现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广泛开展，特别是对新上马的企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出评估，对污染防治措施提出建议和方案，总的效果还是比较好。在石棉粉尘防治中，环保部门在以下几方面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　　　　1．法律法规的制订　　　　中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部门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之上，借鉴国外相关的成熟法律法规，制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石棉粉尘防治的法律法规。　　　　2．石棉粉尘监测及防治技术的研究　　　　石棉粉尘是一种特定的污染物，可以悬浮在空气中并随空气的流动而四处漂浮，通过呼吸进入人体，给人体造成伤害。这种伤害是长期的，当时可能被人们忽视。所以，在防治工作中，石棉粉尘的监测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哪些材料含有石棉，哪些地方有可能被石棉粉尘污染或已经被污染，这些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准确的监测。近年来，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为北方某热电厂的技术改造进行技术支持，确定各种材料是否含有石棉材料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换，检测所要更换的新材料是否为无石棉产品。协助环保局相关单位进行了多个石棉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空气中石棉粉尘的检测工作，提供了准确检测数据。石棉粉尘监测和石棉材料的检测是十分重要的，准确的检测数据使得防治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另外在石棉废物处理技术研究方面，环保系统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通过大量的文献调研，实地考察，分析研究，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石棉废物的管理框架和法规建议。从石棉废物的定义、分类、包装、标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框架和法规建议。这些工作为下一步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3．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责　　　　监督是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监督不等同于简单的罚款，处罚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监督的目的是要做到最终的控制。现在对石棉污染还只能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监督管理，缺乏针对性。在针对石棉及石棉粉尘污染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后，环保部门的监督工作就更加明确，有法可依。　　　　综上所述，完善的法律法规，所有相关人员的主动防范意识和高素质，各个环节的严密操作规程以及技术水平的提高，严格的监测、监督制度是石棉污染防治的关键。只有尽快的做好上述工作，才能是我国的石棉工业于困境中闯出一条生路，才能使石棉服务于社会，而不会造成危害。</text><keywords>石棉粉尘的危害防治与环境保护</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石棉粉尘的危害防治与环境保护|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2-03 09:16</pubDate></item><item><title>噪声也会损害眼睛</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aoShengYeHuiSunHaiYanJing/</link><description>人们都知道，噪声对于听觉器官有较大的损害，对人的情绪及心理状态会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诱发全身性疾病。除此之外，噪声对视觉器官──眼睛也会造成损害。  科学家发现，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纺织工人、车工等视力反应迟钝者，较其它工种的操作人员多44%。据研究，..</description><text>人们都知道，噪声对于听觉器官有较大的损害，对人的情绪及心理状态会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诱发全身性疾病。除此之外，噪声对视觉器官──眼睛也会造成损害。  科学家发现，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纺织工人、车工等视力反应迟钝者，较其它工种的操作人员多44%。据研究，无规则的高强度声波会削弱人的视觉器官对光亮度的敏感性，导致视网膜对弱光物像的反应时间延长。发生这种视力变异的原因是高分贝的噪声对虹膜支感神经产生不良刺激，并传递到瞳孔括约肌，使瞳孔放大，视物模糊。据调查，在95分贝的音响环境中，有40%的人会发生瞳孔直径随噪声强度升高而变大的现象；当达到115分贝时，几乎所有的人眼球光亮度的适应性都有不同程度的衰减。因此，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容易发生眼睛疲劳、眼痛、眼花、流泪等眼损伤现象。 噪声对视力的不良影响，根据在于它破坏了体内某些维生素的平衡。据研究，在90分贝的环境中工作4小时，体内维生素B1和维生素C分别减少30%和35%，其他维生素也显著减少。这些维生素是维持眼睛正常功能的重要物质。 因此，专家建议，长期在噪声环境中工作或生活的人，尤其是对噪声极为敏感的人，应多食含氨基酸和维生素含量高的食物，如豌豆、毛豆、蚕豆、绿豆及各种豆制品，牛、猪、羊等动物肝脏，鱼和蛋等，这些食物不仅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而且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1、B2和B6。其次，还要多吃蔬菜和水果，如西红柿、芹菜、葱头、柿子椒、葡萄、柑橘、香蕉等。这些蔬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和维生素C。这样，通过改善饮食结构，可增强人体对噪声的耐受力，减少噪声的危害。</text><keywords>噪声也会损害眼睛</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噪声也会损害眼睛|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2-02 09:08</pubDate></item><item><title>防止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FangZhiMeiChenBaoZhaDeJiShuCuoShi/</link><description>煤尘爆炸必须在4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可能发生，如果不让这些条件同时存在，或者破坏已经形成的这些条件，就可以防止煤尘爆炸的发生和发展。这是制定各种防止煤尘爆炸措施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　　(1)防尘措施。一般情况下，生产场所的浮游煤尘浓度是远低于爆炸下限浓度的..</description><text>煤尘爆炸必须在4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可能发生，如果不让这些条件同时存在，或者破坏已经形成的这些条件，就可以防止煤尘爆炸的发生和发展。这是制定各种防止煤尘爆炸措施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　　(1)防尘措施。一般情况下，生产场所的浮游煤尘浓度是远低于爆炸下限浓度的。但是，因空气震荡(放炮的冲击波)等原因使沉积煤尘重新飞扬起来，这时的煤尘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下限浓度。据估算4㎡断面小巷道的周边上，只要沉积0．04mm厚的一层煤尘，当它全部飞扬起来，就达到了爆炸下限。实际上，井下的沉积煤尘都超过了这个厚度，所以，减少巷道内的沉积煤尘量并清除出井，是最简单有效的防爆措施。　　各生产环节采用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减少煤尘的产生，降低空气中的煤尘浓度，也就降低了沉积煤尘量。因此，综合防尘措施既是减少粉尘危害工人健康的措施，也是防止煤尘爆炸的治本措施。　　(2)杜绝着火源。井下能引起煤尘爆炸的着火源有电气火花、摩擦火花、摩擦热、煤自燃而形成的高温点、爆破作业出现的爆燃以及瓦斯爆炸所产生的高温产物等。消除这类着火源的主要技术措施有：保持矿用电气设备完好的防爆性能，加强管理防止出现电器设备失爆现象；选用非着火性轻合金材料避免产生危险的摩擦火花；胶带、风筒、电缆等常用的非金属材料必须具有阻燃，抗静电性能；采用阻化剂、凝胶或氮气防止煤柱、采空区残留煤发生自燃，同时，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撒布岩粉法。由于煤矿自然条件十分复杂，发生煤尘爆炸的随机性很大，除了上述一般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外，针对煤尘爆炸的特点，各国还研究了防止煤尘爆炸的专门技术，其中使用历史最长，应用面广、简单易行的防止煤尘爆炸技术措施是撒布岩粉法。　　这种方法是定期向巷道周边撒布惰性岩粉，用它覆盖沉积在巷道周边上的沉积煤尘。岩粉层在巷道风速很低时，它的粘滞性起到了阻碍沉积煤尘重新飞扬的作用。　　当发生瓦斯爆炸等异常情况时，巨大的空气震荡风流把岩粉和沉积煤尘都吹扬起来形成岩粉一煤尘混合尘云。当爆炸火场进入混合尘云区域时，岩粉吸收火焰的热量使系统冷却，同时岩粉粒子还会起到屏蔽作用，阻止火焰或燃烧的煤粒向未着的煤尘粒子传递热量，最终达到阻止煤尘着火的目的。这一措施在英、美、俄等主要产煤国家大量应用，而且效果显著。　　防止煤尘爆炸传播技术　　防止煤尘爆炸传播技术也称为隔绝煤尘爆炸传播技术(以下简称隔爆技术)，是指把已经发生的爆炸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扑灭，防止爆炸向外传播的技术措施。该技术不仅适于对煤尘爆炸的控制，也适用于对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的控制。该技术分为两大类，被动式隔爆技术和自动式隔爆技术。　　(1)被动式隔爆技术(也称隔爆措施)。发生爆炸的初期，爆炸火焰峰面是超前于爆炸压力波向前传播，随着爆炸反应的继续和加强，压力波逐渐赶上并超前于火焰峰面传播，两者之间有一时间差。被动式隔爆技术就是利用这一规律，利用压力波的能量使隔爆措施动作，在巷道内形成扑灭火焰的消焰抑制剂尘云，后续到达的火焰进入抑制剂尘云时被扑灭，阻止了爆炸继续向前传播。被动式隔爆技术主要有：岩粉棚，水槽棚和水袋棚，统称为被动式隔爆棚。　　被动式隔爆棚的设置方式有3种形式，集中式布置，分散式布置和集中分散式混合布置。根据隔爆棚在井巷系统中限制煤尘爆炸的作用和保护范围，可将它们分为主要隔爆棚(重型棚)和辅助隔爆棚(轻型棚)，重型棚的作用是保护全矿性的安全，设置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石门；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轻型棚的作用是保护一个采区的安全，在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回风巷；采区内的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内设置。　　(2)自动隔爆技术。被动式隔爆技术的作用原理决定了该技术措施只能在距爆源60～200 m(岩粉棚300 m)范围内发挥抑制爆炸的作用。因此，在爆炸发生的初期该技术是无效的。此外，在低矮、狭窄和拐弯多的巷道中使用也极其不利，不能发挥抑爆效果。针对这些缺点各国研究并使用了自动隔爆技术。　　传感器、控制器和喷洒装置是自动隔爆装置三大组成部分，由若干台自动隔爆装置组成的隔爆系统即为自动式隔爆措施，采用的传感器主要有3类：接受瓦斯煤尘爆炸动力效应的压力传感器，利用爆炸热效应的热电传感器和利用爆炸火焰发出的光效应的光电传感器。控制器是向喷洒抑制剂的执行机构发出动作指令的仪器；喷洒机构一般由执行机构、喷洒器和抑制剂储存容器组成。它的作用是将抑制剂(岩粉、干粉或水)扩散于巷道空间形成粉尘云或水雾带。它的动作应迅速、可靠、能适应爆炸的快速发展。　　抑制剂的选择原则是抑制火焰用量少、效果好、价格便宜。虽然岩粉在煤矿应用最广，但是在弱的瓦斯煤尘爆炸条件下以及在剧烈的强爆炸时，它的抑制效果不理想。适用于自动隔爆装置的抑制剂主要有液体抑制剂水、水加卤代烷、粉末无机盐类抑制剂和卤代烷。粉末无机盐类有(NH4)H2PO4、NaCl、KCl、KHCO、NaHCO3、CaCO3等粉剂。卤代烷有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等，虽然灭火效果好，但它有破坏臭氧层的缺点，已经开始禁用。　　矿山粉尘检测方法　　粉尘检测是以科学的方法对生产环境空气中粉尘的含量及其物理化学性状进行测定、分析和检查的工作。从安全和卫生学的角度出发，日常的粉尘检测项目主要是粉尘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也称为粒度分布)。　　1．矿山粉尘浓度测定　　(1)矿山粉尘浓度标准。我国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允许浓度规定为：岩矿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0％的矿山，粉尘允许浓度为1mg／m3；岩矿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的矿山，粉尘允许浓度为4mg／m3。　　(2)粉尘浓度测定。矿的粉尘浓度测定主要有滤膜测尘法和快速直读测尘仪测定法。　　①滤膜采样测尘。测尘原理是用粉尘采样器(或呼吸性粉尘采样器)抽取采集一定体积的含尘空气，含尘空气通过滤膜时，粉尘被捕集在滤膜上，根据滤膜的增重计算出粉尘浓度。　　②快速直读测尘仪。用滤膜采样器测尘是一种间接测量粉尘浓度的方法。由于准备工作、粉尘采样和样品处理时间比较长，不能立即得到结果，在卫生监督和评价防尘措施效果时显得不方便。为了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各国研制开发了可以立即获得粉尘浓度的快速测定仪。　　2．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的测定　　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测定方法是焦磷酸质量法，也有用红外分光光度计测定法进行测定。呼吸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煤矿粉尘采用红外光谱法，非煤矿山粉尘采用X射线沿设法。　　(1)焦磷酸质量法。在245～250℃的温度下，焦磷酸能溶解硅酸盐及金属氧化物，面对游离二氧化硅几乎不溶，因此，用焦磷酸处理粉尘试样后，所得残渣的质量即为游离二氧化硅的量，以百分比表示。为了求得更精确的结果，可将残渣再用氢氟酸处理，经过这一过程所减轻的质量则为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　　(2)红外分光分析法。当红外光与物质相互作用时，其能量与物质分子的振动或转动能级相当会发生能级的跃迁，即分子电低能级过渡到高能级。其结果是某些波长的红外光被物质分子吸收产生红外吸收光谱。游离二氧化硅的吸收光谱的波长为12.5m，12.8m, 14.4 m。</text><keywords>防止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防止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2-01 09:54</pubDate></item><item><title>氯乙烯的危害及防治</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LvYiXiDeWeiHaiJiFangZhi/</link><description>氯乙烯是无色易液化的气体，与空气形成可爆炸性混合物，难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和二氯乙烷，易聚合。 氯乙烯是应用最广泛的树脂聚氯乙烯（PVC）的单体，用于制备聚氯乙烯、偏二氯乙烯，也用于作冷冻剂等。 事故案例  黑龙江省电化厂聚氯乙烯车间有工人112人，其..</description><text>氯乙烯是无色易液化的气体，与空气形成可爆炸性混合物，难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和二氯乙烷，易聚合。 氯乙烯是应用最广泛的树脂聚氯乙烯（PVC）的单体，用于制备聚氯乙烯、偏二氯乙烯，也用于作冷冻剂等。 事故案例  黑龙江省电化厂聚氯乙烯车间有工人112人，其中聚合釜清釜工有15人。1983年春该车间全体员工进行职业性体验，发现4名清釜工患有指端溶骨症。血清钙明显增高。手指发麻，手尖酸痛。X线手片显示：有手指末端粗隆尺侧边缘膨大，骨质疏松或呈切迹，或呈囊样变，或出现斜行骨折线，或点状溶解。清釜工的指端溶骨症引起了职业医学界和聚氯乙烯制造厂的高度重视。 职业危害  1、接触机会：在氯乙烯和聚氯乙烯的生产过程中，都有接触氯乙烯的可能，尤其是生产聚氯乙烯的聚合釜的清理，清釜工的慢性氯乙烯中毒可能性最大。应用聚氯乙烯树脂或含有氯乙烯的共聚物熔融后制作各种塑料制品时，释放出氯乙烯单体，有时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氯乙烯浓度很高，极易引起中毒。 2、中毒临床表现：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病人出现眩晕、头痛、恶心、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者，神志不清，或呈昏睡状，甚至昏迷、抽搐，更严重者会造成死亡。 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脏损伤、消化功能障碍、肢端溶骨症、皮肤损伤等。本品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 神经系统：表现为眩晕、头痛、乏力、失眠或嗜睡、多梦、易惊醒、记忆力减退、烦躁不安等。有时呈头重感、定向障碍、性情改变、四肢酸痛、手掌多汗，手指、舌和眼睑震颤等。 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呃逆、腹胀、便秘等。肝肿大，肝功能异常。 皮肤改变：有皮肤干燥、皲裂、丘疹、粉刺，或有手掌角化、指甲变薄等改变。 肢端溶骨症：聚氯乙烯制造的清釜工多见。表现为手指发麻，指尖有刺痛或酸痛感。手部x线拍片显示，末节指骨的一个或多个粗隆边缘有半月形缺损，甚至骨干有溶骨性缺损。有时指关节排列不齐。 致癌：氯乙烯致肝血管肉瘤已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名单。 急性中毒现场处理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彻底；中洗皮肤，并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吸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术，并就医。 预防措施  1．设备密闭氯乙烯制造和聚氯乙烯制造过程中，都必须做好管道的密闭。注意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杜绝跑、冒、滴、漏。 2．清釜技改以往聚合釜人工清釜，一釜一清，清釜工要接触大量氯乙烯。技术改造后，聚合釜壁涂防结剂，几十釜甚至上百釜清一次。清釜用高压水(10MPa)清洗，避免了工人直接接触氯乙烯。 3．抽取单体从聚氯乙烯树脂成品中经冷却真空抽取氯乙烯单体，使成品中的氯乙烯单体含量由原来的1%左右，降到10ppm以下。这样使聚氯乙烯成品的热加工中，释放氯乙烯单体的量极大减少，减少了污染和危害。 4．做好个体防护进入聚合釜操作或检修时，必须戴空气呼吸器，严密防护，并加强换班，缩写缩短接触。 5．定期检测氯乙烯作业环境的空气中氯乙烯浓度要定期检测。国家的卫生标准为30mg／m3。 6．做好职业性体检对氯乙烯作业工人应认真进行就业前和定期性(每年一次)体检。 职业禁忌症：神经系统疾患：肝、肾疾患：慢性湿疹等。</text><keywords>氯乙烯的危害及防治</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1-27 09:49</pubDate></item><item><title>高处作业工程施工员安全防护措施</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GaoChuZuoYeGongChengShiGongYuanAnQuanFangHuCuoShi/</link><description>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description><text>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11)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2)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3)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4)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笼、吊篮、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后方可使用。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必须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16)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17)认真克服管理性违章。　　2、防护措施　　有关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防护：　　1、三宝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高处作业或悬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挂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必须在第一层或离地高度4m处设一道固定安全网。　　2、预留口防护　　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防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一般1m见方或直径在1m以下的预留口，可用钢筋焊接钢筋网固定在预留口上，网目边长以8cm这宜，也可以在口的上面满铺木方或用有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　　3、临边防护　　在尾水出口基坑开挖、卸料平台搭设中，临边的一面要有防护措施，须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4、攀登作业的防护　　在尾水出口砼施工中，随着坝体的上升，必须有攀高作业，攀登作业容易发生危险，因此在整个施工工期内，所有各类人员的上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行走，不允许利用臂架或脚手架杆件与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攀登时，不管使用哪一类和形式的梯子，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　　5、悬空作业的防护　　进行构件吊装、钢筋绑扎及砼浇筑等悬空作业时，所用的索悬脚手板、吊盘、吊笼、平台等设备及工具，应为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本工程主要的悬空作业为钢筋绑扎，绑扎钢筋时，注意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　　6、交叉作业的防护　　施工现场支模、拆模、拆脚手架上下不同层次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隔离距离，就应该设备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即主要张拉安全网，要根据负载高度来选择平网的宽度，安全网上所有的绳节或节点，必须固定。　　7、作业警示、监护　　在高处作业范围以及高处落物的伤害范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和落物伤人。</text><keywords>高处作业工程施工员安全防护措施</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1-26 11:18</pubDate></item><item><title>甲流来袭 透析“口罩无用论”</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JiaLiuLaiXi_TouXi_KouZhaoWuYongLun/</link><description>2009年11月02日　　　　 当甲型H1N1流感袭来之时，关于口罩的效用的争议也进一步激化：一方面，戴口罩作为一种防范呼吸道传染病的手段，其重要性愈发凸显;另一方面，有关口罩保护作用的研究数据极度匮乏。尽管各学术组织发布的指南都谈及口罩的使用，但在口罩能否阻止病..</description><text>2009年11月02日　　　　 当甲型H1N1流感袭来之时，关于口罩的效用的争议也进一步激化：一方面，戴口罩作为一种防范呼吸道传染病的手段，其重要性愈发凸显;另一方面，有关口罩保护作用的研究数据极度匮乏。尽管各学术组织发布的指南都谈及口罩的使用，但在口罩能否阻止病菌甚至病毒传播、哪种口罩的防护作用更佳等问题上却各执一词，各种建议常常互相矛盾。 　　N95型口罩：是NIOS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认证的9种防颗粒物口罩中的一种。N的意思是不适合油性的颗粒：95是指在NIOSH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过滤效率达到95%。N95不是特定的产品名称。　　新研究结果激化口罩之争　　最近，数项研究结果的陆续发布大大提升了有关口罩争议的热度。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MacIntyre等在北京入组近2000名急诊和呼吸病房的医护人员，随机分组，在流感季节的所有工作时间内佩戴普通外科口罩或N95口罩，连续4周。在9月召开的美国抗微生物制剂和化疗会议(ICAAC)上，MacIntyre报告了初步结果：坚持佩戴N95口罩可预防75%的呼吸系统感染，坚持佩戴普通外科口罩的效用反而不及偶尔佩戴(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6.7% vs. 9.2%;流感样疾病发病率：0.6% vs. 1.3%)。这一结果完全颠覆了人们对普通外科口罩的的认识。　　JAMA上近期刊登了另一项头对头研究的结果：医用外科口罩的保护作用与N95口罩相当。该研究在加拿大入组478名急诊科和儿科护士，随机分组，在流感季节接触发热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适合测试的N95口罩，结果显示两组护士患季节性流感的比例相似(23.6% vs. 22.9%)。在预防H1N1流感方面，二者的保护作用也相当(8.0% vs. 11.9%)。　　Srinivasan在相关述评中指出，上述两项研究结果迥异可能与试验设计和两国入组者暴露程度不同有关。他认为，加拿大医院可能院内空气中病毒浓度较低，戴普通外科面罩即足以保护医务人员，而不适用于暴露频度、烈度可能更高的中国医务人员。　　国外专家：仍是防病关键　　同样由于缺乏证据，医用外科口罩在手术室中的传统地位也受到了质疑。MacIntyre指出，虽然伤口感染主要为细菌性而非病毒性，但20世纪80年代即有大型临床试验显示，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降低伤口感染风险方面完全无效。她认为，外科医生施术时不戴口罩而戴玻璃面罩能更有效防止血液或其他体液飞溅，且省却了佩戴护目镜，也不会因呼吸受限而感到不适和妨碍操作。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Bartlett在相关评论中指出，不仅医生难以改变佩戴口罩这一根深蒂固的习惯，患者恐怕也很难接受这一改变，尤其是在亚洲地区。2003年SARS之后，亚洲人普遍养成了戴口罩的习惯，当H1N1流感疫情袭来时，亚洲人也远比其他地区人群更愿意戴口罩。N95口罩虽然可以提供更多保护，但MacIntyre指出，佩戴N95口罩可能会使人感到呼吸困难，还可引起类似幽闭恐怖的感觉。对于部分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佩戴相对舒适的医用外科口罩已难以耐受，更何况N95口罩。临床实践中，出于依从性、后勤供应方面的考虑，绝大多数医院选择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而非N95口罩。在不久前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部分IOM委员会委员承认，目前N95口罩供不应求。他们建议优先在最高危区域提供N95口罩，诸如呼吸监护病房、救护车内等封闭空间。　　Srinivasan在JAMA上的述评中总结：对口罩的争论不能成为在一般人群、患者和医务人员中防控流感不力的借口。洗手、打喷嚏或流鼻涕时正确的遮挡和处理，以及患病时待在家里，仍是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关键措施。　　国内专家：否定口罩效用为时尚早　　我国临床医生怎么看待上述研究结果?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改进?带着种种疑问，本报记者对多家医院医务部门进行了采访，但他们均表示对口罩相关问题并不清楚。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北京军区总医院急诊科主任周荣斌教授、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王仲教授，及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医院感染办公室主任倪语星教授等专家。　　周教授介绍，我国医生常戴十多层棉纱制成的医用口罩和一次性外科口罩。N95一般仅用于高危科室(如发热检疫门诊)诊疗具有潜在传染性的患者时。使用N95口罩的成本比较高，一般要求每8小时换一个，否则防护效果会大打折扣。倪教授介绍，医务人员在进行护理、抽血等操作，及接触病理标本等危险材料时，按规定应佩戴口罩，一般戴医用外科口罩。　　至于如何看待上述研究结果，几位专家的观点略有差别。周教授认为，由于研究涉及的人群、环境、暴露时间和程度、防护状态等不同，上述研究得出迥异结果并不令人意外。王教授则表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上述研究的试验设计是否严谨，才能判断其结果是否具有说服力。他指出，口罩理论上应能起到隔离和过滤作用，外科口罩、纱布口罩、活性炭口罩的效用不同，却都是以物理过滤方式进行防护，当然这些都是推测。　　周教授还指出，我国医生比较重视权威观点和医院规章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专家怎么说就怎么做。他举了一个例子：某医院以前用8~10层棉纱口罩，最近要求统一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否则将受处罚。而这一规章改变的依据仅仅是院领导了解到某些专家认为后者更有效，而并无循证医学证据。周教授强调，要想弄清不同情况下用什么口罩有效，就应该开展深入的多中心、双盲研究，而不是盲目遵从医院管理部门的规定。　　各位专家对口罩效用的看法基本一致。虽然我国没有这方面的循证研究，但周教授认为口罩对细菌和病毒都有防护作用，只是有效程度不一。王教授指出，根据他多年的行医经验，口罩是有用的，特别是N95口罩。SARS时曾有人对不同口罩进行研究，确认N95可以过滤掉95%的微粒。他认为仍有必要戴口罩，即使口罩没有隔离作用，对人体也无害。倪教授强调，尽管学术界对医用外科口罩的防护效果有质疑，但暂时不会影响医院对口罩的选择。　　医生自我防护意识和措施亟待加强　　谈及我国医生的防护意识，周教授指出，过去我国对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非常到位，但随着传染科从综合医院撤除，综合医院的防护意识逐渐淡薄。经过2003年SARS的洗礼，我们吸取了惨痛的教训，加强了对戴口罩、手套和洗手等措施的重视。去年西安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后，则进一步意识到了个人防护的必要性。他还指出，相当多医生在忙碌时容易忽视自身防护，而且医生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专业临床规范也亟待加强。王教授指出，在综合医院，到急诊科等科室就诊的患者多数未患传染病，所以这些科室的医生并未特别严格地佩戴口罩。然而戴口罩是有技巧、有规范的，如医用外科口罩有夹子，戴得太严可能感觉太不透气，所以部分医生戴得很松，实际上跟不戴没有区别。倪教授颇为无奈地表示，尽管开展了很多关于手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但仍有部分医务人员未很好执行防护措施，如不能坚持戴口罩、洗手等。针对这些防护意识淡薄的问题，各位专家纷纷支招。周教授认为应从三方面着手改进：一是制度，国家应规定什么情况下应有什么样的防护;二是器材，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什么防护器材，应当有循证医学证据予以支持;三是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医患都要加强自身防护意识。他还指出，告诉医生应该多长时间更换口罩，可能比规定戴哪种口罩更有意义。　　王教授建议：一、规范化，在高危情况下，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佩戴口罩，把口罩戴严;二、做高风险操作时，即使戴了口罩、穿了防护服，也要注意操作方式，如采样时要屏住呼吸，采样后与患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先呼气再正常吸气，以降低被感染几率;三、要给病人戴口罩，可能比仅有医生戴口罩效果更好。他强调建立一套长效防范机制尤其重要。各科医生，尤其是急诊科医生要有辨别传染病的能力，有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综合医院应加强这些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倪教授指出，医院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措施应该是多方面的，除了戴口罩，还要特别强调洗手的重要性。　　网络调查　　在临床医生中进行了一次小型网络调查，调查结果表明：①临床医生中，常戴口罩者不足一半;②约半数医生是因为相信口罩的保护作用而佩戴，医院规定对戴口罩也有较大影响，提示仍有相当多的医生并不完全信任口罩;③医生对口罩的看法或多或少受到了国外研究结果的影响，信赖口罩者的比例显著下降;④大多数医生表示如果医用外科口罩被证实作用甚微则将改用保护性更好的口罩，这一方面表明循证证据对医生的实践活动影响巨大，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医生对自身防护相当关切;⑤穿戴有效的自身防护设备被认为是最重要的防护措施，规范临床操作和强化医院管理也被认为是有效举措。　　根据专家观点和网络调查结果，我们判断：①我国临床医生有一定的自我防护意识，但对戴口罩、仔细洗手等院内感染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不理想;②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强度对医生的自我防护有较大影响，但医生更看重确切的循证医学证据，并愿意根据研究结果调整自我防护措施;③现有的研究证据虽然引起了临床医生对医用外科口罩的疑虑，但还远不足以撼动人们对口罩的传统观念。　　戴口罩是否确有保护作用，并不只是一个学术研究话题，在包括甲型H1N1流感对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当下，它与医生、患者乃至公众的健康，以及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和公共卫生策略的制定都休戚相关。在这一问题上双管齐下可能是较好的选择：一方面，以上述研究为契机，通过在国内开展更多高质量循证研究，确认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在内的多种防护措施对我国不同科室医生的保护效果;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医院管理者更加关注相关研究进展，更多依据循证证据制定预防病原传播的规章制度。　　期待诸如口罩之类与临床实践关联紧密、却长期备受冷落的临床问题，能够获得研究者的垂青，从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规范提供依据。</text><keywords>甲流来袭 透析“口罩无用论”</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1-20 09:19</pubDate></item><item><title>如何正确使用洗眼器</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RuHeZhengQueShiYongXiYanQi/</link><description>正确选择洗眼器及维护、检修一． 洗眼器的定义 洗眼器：当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如化学液体等）喷溅到工作人员身体、脸、眼或发生火灾引起工作人员衣物着火时，采用的一种迅速将危害降到最低的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但是,洗眼器产品只是用于紧急情况下，暂时减缓有害物对身..</description><text>正确选择洗眼器及维护、检修一． 洗眼器的定义 洗眼器：当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如化学液体等）喷溅到工作人员身体、脸、眼或发生火灾引起工作人员衣物着火时，采用的一种迅速将危害降到最低的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但是,洗眼器产品只是用于紧急情况下，暂时减缓有害物对身体的进一步侵害，进一步的处理和治疗需要遵从医生的指导。 洗眼器早在80年代就在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美国、英国等等）的绝大多数工厂、实验室和医院广泛采用。其目的用于减少遭受在工作中有毒有害物对身体的伤害，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半导体工业、医药制造业和有危险物品暴露的场所。 二． 洗眼器执行的标准。 目前洗眼器有二个标准：一个是美国洗眼器标准ANSI Z358.1-2004，一个是欧洲洗眼器标准DIN-12899。目前国内很多洗眼器生产企业一般都采用美国洗眼器标准。三．那么如何正确选择洗眼器产品？ 首先,根据工作现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来决定  当使用现场存在着氯化物、氟化物、硫酸或者是浓度超过50%的草酸，只能选择浸塑ABS的不锈钢洗眼器或者采用特殊1． 采用ABS粉末浸塑的特点：ABS粉末附着力量很强，厚度达到250300微米，抗腐蚀能力很强。 2． 采用ABS液体浸塑的特点：ABS粉末附着力量很差，厚度达到250300微米，抗腐蚀能力很强。其次,根据当地冬天的温度来决定 目前，除了在中国华南地区外，其他地区在冬天都会出现0℃以下的天气，那么洗眼器里面就会有积水存在，会结冰 要解决洗眼器里面的积水问题，就必须使用防冻排空型洗眼器。 对于华东、华中和西南地区，冬天地下的冻土层一般在2030厘米，进水管可以采用保温材料，防止水在进水管 对于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冬天地下的冻土层一般在50-190厘米，采用地上式防冻型洗眼器显然是无法解决进2。当前许多人认为既可以防冻，又可以提高水温的地区，就应该使用电伴热洗眼器或者电加热洗眼器 ，其实这个是四.洗眼器资料根据工作场所是否有水源的情况来决定对于有固定水源的工作现场，都采用固定式洗眼器，可以直接接通现场的自来水，水流量大。对于没有固定水源的工1．复合式洗眼器：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地面上 (6610复合式)2．立式洗眼器：没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地面上 (6620洗眼器)3. 壁挂式洗眼器：没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墙壁上 (6640 挂壁式)4. 移动式洗眼器：没有喷淋系统有洗眼系统可移动型 (6650移动式)5．喷淋器：有喷淋系统没有洗眼系统直接安装在地面上 (6630喷淋器)6。便携式洗眼器：喷淋系统与洗眼系统相同,可直接一同相用(6680便携式)  紧急洗眼器和冲淋设备是在有毒有害危险作业环境下使用的应急救援设施。当现场作业者的眼睛或者身体接触有五.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选用  在选择洗眼器或者冲淋设备的时候，除了考虑现场使用环境因素外，同时必须考虑洗眼器或者冲淋设备本身应该符合由于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特殊要求，对设备的材料就会有一些相应的规定。目前，在国内市场上，进口洗眼器和冲淋六.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安装。 1． 安装要求 按照ANSI Z358-1-2004美国洗眼器的标准，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安装需要按照相关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 1．1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附近，最好在10秒钟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1．2 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周围，有醒目的标志。标志最好用中英文双语和图示表达清楚，非常形象地告诉生产现1．3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各个部件应该满足ANSI Z358-1-2004标准的要求，而且各个喷头能够同时单当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各个部件安装结束后，同时还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a.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正确连接到水源和所有的阀门开关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连接的管路不应该有漏水现象。 b.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操作开关处于完全打开的状态下，所有阀门必须保持常开状态，人为因素除外 c.当设备所有开关处于完全工作状态的时候，整个设备应该各自满足ANSI Z358-1-2004标准的要求。 2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安装位置的要求 2．1．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附近，最好在10秒钟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2． 2。特殊情况下，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满足特殊的要求。例如，在一些可能直接接触到强酸或者强碱，或者其2． 3。有可能接触上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实验室里，一般把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安装在实验室的内通道上。但是有七.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速度。  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速度应该尽量稳定和均衡。喷头喷出的水流要柔和，呈现水雾状态，防止水流过大。这样冲淋器的水流一般根据具体的紧急设备而定。根据ANSI Z358-1-2004标准，水流速度需要通过15min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单独的紧急冲淋器，冲淋喷头需要确保水流速度最少为75.7L/min(20加仑min)，并且系统可以连续供水15min以上。 单独的紧急洗眼器，其水流速度相对要低一些，最低要不得少于1.5L/min(0.4加仑min) 且系统可以连续供水15min以复合式洗眼器的洗眼系统，水流速度最少为11.4L/min(3.0加仑min)，且系统可以连续供水15min以上。 对于水压的要求，不得低于206.84kPa，目前国内的水源基本上都可以达到这个要求。 洗眼器的每一个喷头上面都应该有一个防尘盖。使用洗眼器的时候，水流会自动冲开防尘盖。防尘盖由一根不锈钢丝八.出水的温度  根据ANSI Z358-1-2004标准规定，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温度应该是微温的，人体感到舒服。但是，假如热水的温要确保从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出水温度是恒温的，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就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最简单的方法是供水分为九.废水的处理  在ANSI Z358-1-2004的标准里虽然没有提到废水的处理规定，但是设计者和使用者必须考虑这个问题，尤其是不能造一般而言，洗眼器和冲淋设备都设计与下水道相连接的形式。但是，有时候冲洗的废水里含有一些化学物质，可能进十..维护，检修和培训  建议洗眼器和冲淋设备最少每周启动一次，查看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对于可以移动的洗眼器（比如便携式洗眼器，便每年需要对洗眼器和冲淋设备进行一次年检，查看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对于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维护，检修，生产商应该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对于长期暴露在危险作业环境下的使用者，十一.总结  上述几个方面，根据ANSI Z358-1-2004标准，对洗眼器和冲淋设备作了详细的说明。要用好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必须</text><keywords>如何正确使用洗眼器</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1-18 09:28</pubDate></item><item><title>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FangHuShouTaoShiYongZhuYiShiXiang/</link><description>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 　　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凉干，保存时避免高温..</description><text>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 　　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凉干，保存时避免高温，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连。  操作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作业。</text><keywords>耐酸碱手套,,,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1-09 09:53</pubDate></item><item><title>尘埃天气注意自我防护</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ChenAiTianQiZhuYiZiWoFangHu/</link><description>尘埃严重污染了空气，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而且它无孔不入，不但存在于外界空气中，室内也大量存在。在房间内，尘埃到处游荡、聚合，当尘埃颗粒直径超过10微米时，便跌落下来形成灰尘，污染食品、餐具，使人们容易患肠道疾病。尘埃还会随着人们的呼吸，潜入鼻..</description><text>尘埃严重污染了空气，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而且它无孔不入，不但存在于外界空气中，室内也大量存在。在房间内，尘埃到处游荡、聚合，当尘埃颗粒直径超过10微米时，便跌落下来形成灰尘，污染食品、餐具，使人们容易患肠道疾病。尘埃还会随着人们的呼吸，潜入鼻孔、呼吸道、支气管以及肺泡中，沉积在那儿，引起人的呼吸道黏膜干燥、充血、咽部不适、咳嗽等。更可恶的是，尘埃通常又是细菌病毒的庇护所。例如，结核杆菌在尘埃的庇护下，可安然存活100多天。　　人们为了能在洁净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已经想出了多种办法把室内的尘埃清除掉，这就是空气的净化技术。目前，室内空气净化器有很多种，诸如高速空气过滤器、电动净化器、空气净化毡、家用除尘器等。　　如果不具备采用空气净化器的条件，可采用一些简单方便的除尘方法。这就是用墩布拖地、用湿扫帚扫地，或者扫地之前先洒点水，或者先在地板上撒一层薄薄的湿木屑，然后将木屑、灰尘一起扫掉，还可利用2%的来苏水稀释液喷洒地板再扫地，这样具有消毒灭菌作用。这些方法能减少尘土飞扬，保持室内空气的洁净清新，增强人体健康。</text><keywords>尘埃天气注意自我防护</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1-05 09:51</pubDate></item><item><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News/ZhongHuaRenMinGongHeGuoFangSheXingWuRanFangZhiFa/</link><descrip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 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四章 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六章 放射性废..</description><text>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 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四章 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六章 放射性废物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text><keywords>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keywords><category>新闻资讯</category><author>zhunkai</author><source>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http://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21 09:05</pubDate></item><item><title>工伤鉴定标准之---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GongShangJianDingBiaoZhunZhi_SiJiGongShangYuZhiYeBingJianDingBiaoZhun_QuanBuSangShiLaoDongNengLi/</link><text></text><keywords>工伤鉴定标准之---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19 09:27</pubDate></item><item><title>个体防护装置</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GeTiFangHuZhuangZhi/</link><description>防护服、防护眼面罩及防护手套、靴子等 （一）防护服 防护服由上衣、裤子、帽子等组成，设计成适宜的尺寸和形状，设计尺寸和形状以及组合方　式以有效的阻断有害物侵入为准，可以是连身式结构，也可是分体式结构。防护服应结构合理，　便于穿脱，结合部位严密。 　1.防护..</description><text>防护服、防护眼面罩及防护手套、靴子等 （一）防护服 防护服由上衣、裤子、帽子等组成，设计成适宜的尺寸和形状，设计尺寸和形状以及组合方　式以有效的阻断有害物侵入为准，可以是连身式结构，也可是分体式结构。防护服应结构合理，　便于穿脱，结合部位严密。 　1.防护服的选用、储备原则我国防护服的国家标准目前正在制订过程中，现尚无防护服标准　体系，所以在选用时遵循下列原则： （1）评估可能遇到的现场环境情况（毒物的种类、浓度、需要接触的时间及环境）； （2）挑选出可能用在相应现场条件下具有防护作用的防护服或用于制造防护服的材料； （3）对候选的防护服在相应现场条件下测试； （4）根据测试结果，确定适合的防护材料或防护服，做出使用条件标识以备下应用； （5）应观察、测试洗消方法和重复性利用后的特征改变情况，决定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及使用的次数。 　实际应用中，一些厂家已经将产品特征作了说明，用户可以根据说明书或标签上的适用范围和提　示来使用。防护服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限次使用的。对可以多次使用的防护服要在每次使用　后对防护服进行洗消处理并对其性能进行检查。  2.各类现场防护服的选用 （1）传染病疫情现场和患者救治中的防护 　在传染性疾病的控制过程中，防护服的功用是为现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临床急救工作人员　接触到具有潜在感染性的现场环境、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在　设计上除要满足穿着舒适和对颗粒物隔离效率的要求外，还应对防水性、透湿量、抗静电性、阻燃　性等有较高的要求。 　现场使用的防护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2-2003）的要求。 　　　在现场使用中，防护服内仅需穿着柔软保暖的棉织内衣即可，勿须穿多套防护服。 　　目前医疗机构制作的隔离服穿透性高，且其它性能难以判定，性能会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有　所下降，所以不建议使用。 （2）放射性尘埃的现场防护 放射性尘埃的防护一般用C级防护服即可，要求具有颗粒物隔离功能。 　放射现场处置过程中，防护服的功用是为现场工作人员接触到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尘埃提供阻隔防护作用。在设计上，除要满足穿着舒适性和严格的颗粒物隔离效率外，特别要达到表面光滑皱褶少，对防水性、透湿量、抗静电性和阻燃性也有较高的要求。 根据放射性污染源的种类和存在方式以及浓度，可对各防护参数提出具体要求。 此类防护服要求帽子、上衣和裤子联体，袖口和裤脚采用弹性收口。 防护服仅能阻隔放射性尘埃、放射性废物，无防辐射的功效。 （3）化学物泄漏和中毒现场的防护 化学物泄漏和中毒现场处置中，防护服的功用是为现场工作人员接触到现场有害化学物和空　气中存在的有害气体、尘埃、烟、雾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根据毒源类型和环境状况，化学事故现场分成热区、温区和冷区，在每个区域内所需要的防　护有所不同，一个区域内使用的防护服不能够到其它区域使用。 防护服的选用原则应依据泄漏物的种类、存在的方式、环境条件及浓度等综合考虑。对具有腐蚀性气态物质（蒸汽、粉尘、烟雾等）存在的现场，防护服要具有耐腐蚀性、高隔离效率和一定的防水性，同时要求衣裤连体，袖口和裤脚有较好的密合性等。对于非蒸发性的固态或液态化学物，仅需要穿着有一定隔离效率的防护服即可。 　防护服可参照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中的各技术参数和应用范围选用。 （4）不明原因事故现场 事件发生的初期致害因素不明或在其浓度、存在方式不详的情况下，应按照最严重事件的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服要衣裤连体，具有高效液体阻隔效能（防化学物）、过滤效率高、防静电性能好等。 此类防护服使用后要封存，等待事件性质明确后按照相应的类别处理。 （二）防护眼面罩 眼面防护用具都应具有防高速粒子冲击和撞击的功能，并根据其它不同需要，分别具有防液体喷溅、防有害光线（如强的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激光等）和防尘等功效。针对具有刺激性和腐蚀性气体、蒸汽的环境，建议应该选择全面罩，因为单纯使用眼罩并不能做到气密。如果事故现场需要动用气割等能够产生有害光的设备，应配备相应功能的防护眼镜或面屏。 　　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对眼睛具有一定保护作用。 　　眼罩对放射性尘埃及空气传播病原体也有一定的隔绝作用。 （三）防护手套 防护手套的种类繁多，除抗化学物外，还有防切割、电绝缘、防水、防寒、防热辐射和耐火阻燃等功能。需要说明的是，一般的防酸碱手套与抗化学物的防护手套并非完全等同，由于许多化学物相对手套材质具有不同的渗透能力，所以需要时应选择具有防各类化学物渗透的防护手套。 依据防护手套的特性，参考可能的接触机会，选用适当的手套，应考虑化学品的存在状态（气态、液体）和浓度以确定该手套能抵御该浓度。如由天然橡胶制造的手套可应付一般低浓度的无机酸但不能抵御浓硝酸及浓硫酸。橡胶手套对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尘埃有良好的阻断作用。 （四）防护鞋靴 　与防护手套类似，防护鞋靴的防护功能也多种多样，包括防砸、防穿刺、防水、抗化学物、绝缘、抗静电、抗高温、防寒、防滑等。 　防护鞋靴要求对酸碱和腐蚀性物质有一定的抵御性，表面不应有皱褶，以免积存尘埃。</text><keywords>个体防护装置</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16 09:02</pubDate></item><item><title>工伤鉴定标准之---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GongShangJianDingBiaoZhunZhi_SanJiGongShangYuZhiYeBingJianDingBiaoZhun_QuanBuSangShiLaoDongNengLi/</link><text></text><keywords>工伤鉴定标准之---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15 09:13</pubDate></item><item><title>什么是工作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ShenMeShiGongZuoChaiBieFeiLvHeFuDongFeiLv/</link><text></text><keywords>什么是工作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13 09:02</pubDate></item><item><title>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GongShangBaoXianZhiDuGaiGeDeZhiDaoSiXiang/</link><text></text><keywords>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13 09:01</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保障监察实施主体是哪些部门？</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LaoDongBaoZhangJianChaShiShiZhuTiShiNaXieBuMenA/</link><description>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description><text>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text><keywords>劳动保障监察实施主体是哪些部门？</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09 09:20</pubDate></item><item><title>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ShenMeShiLaoDongBaoZhangJianChaA/</link><description>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处理处罚的行政行为。</description><text>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处理处罚的行政行为。</text><keywords>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10-09 09:19</pubDate></item><item><title>职业性眼伤害及眼防护用品分类</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hiYeXingYanShangHaiJiYanFangHuYongPinFenLei/</link><description>一、生产过程中眼伤害因素或铸铁；使用手工工具、手提电工工具、气动工具冲刷和修补金属铸件；切铆钉或螺钉；切割或刮锅炉；粉碎石头或混凝土等作业时，如果防护不当，砂粒、金属碎屑等异物容易进入眼内。多数小颗粒可被眼泪冲洗掉，但留在上眼睑内侧、嵌进角膜或巩膜表..</description><text>一、生产过程中眼伤害因素或铸铁；使用手工工具、手提电工工具、气动工具冲刷和修补金属铸件；切铆钉或螺钉；切割或刮锅炉；粉碎石头或混凝土等作业时，如果防护不当，砂粒、金属碎屑等异物容易进入眼内。多数小颗粒可被眼泪冲洗掉，但留在上眼睑内侧、嵌进角膜或巩膜表面的异物，如果不及时清除，可引起溃疡和感染。有的固体异物高速飞出（旋转切屑的金属碎片或打磨金属物体）若击中眼球，可发生严重的眼球破裂或穿透性损伤。　　二、眼面防护用品分类</text><keywords>职业性眼伤害及眼防护用品分类</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28 09:04</pubDate></item><item><title>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新规定</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hiYeXingJianKangJianChaGuanLiXinGuiDing/</link><description>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系指对从事有职业危害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进行的医学检查。　　（一）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对曾从事过有害作业的职工离岗前或退休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条　职业性健康检查的项目..</description><text>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系指对从事有职业危害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进行的医学检查。　　（一）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对曾从事过有害作业的职工离岗前或退休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条　职业性健康检查的项目和检查的周期按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条　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凡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　　第十二条　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统计报告制度，除向被检查单位发出体检结果和处理意见外，还必须按《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对怀疑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按《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确诊。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妥善保存职工上岗前、离岗及退休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text><keywords>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新规定</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27 09:10</pubDate></item><item><title>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介</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OHSAS18000ZhiYeAnQuanJianKangGuanLiTiXiJianJie/</link><description>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OSH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安全管理模式，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1． 产生背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不得不采用现代化的..</description><text>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OSH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安全管理模式，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1． 产生背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不得不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劳工标准等问题越来越引起各国的关注。2．产生过程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南》1996年美国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7年澳/新提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草案1997年日本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挪威船级社等13个组织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即OHSAS18001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实施指南》即OHSAS18002。1999年10月中国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2001）2001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国家标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2001年12月中国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截止目前，尚无ISO18000标准。3．《OSHMS审核规范》核心内容包括五个方面（方针、策划、实施、执行、管理评审），17个要素和持续改进的运行模式。4．基本思想实施体系持续改进。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OSHMS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 尤其是保护工作状态的劳动者。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所以也非常重视OSHMS的开展。5．特点、内涵OSHMS建立和实施的系统化 组织机构：运作系统、监控系统； 通过程序化管理，实现系统控制； 文化的系统管理。OSHMS的先进性，将管理过程和控制措施建立在科学的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基础上，把它作为系统工程来管理；实施OSHMS，没有增加或改变企业原有的法律责任，而是变被动执行为主动遵守；未对企业的安全健康绩效提出绝对要求；OSHMS可与其他管理体系（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建立整合型的管理体系；OSHMS审核规范有很大的灵活性；OSHMS审核规范有广泛的通用性，可认证注册，也可自我鉴定、自我声明；实施OSHMS的精髓是危害辩识、风险评价与控制，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各种潜在事故制定应急方案，力图使损失最小化；全过程控制的要求。企业可从管理上和工程技术上采取措施，从而消除或减少危险。</text><keywords>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介</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25 13:36</pubDate></item><item><title>工伤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GongShangDeFanWeiShiRuHeQueDingDeA/</link><text></text><keywords>工伤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24 09:07</pubDate></item><item><title>安全带知识</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AnQuanDaiZhiShi/</link><description>编辑本段一、蹦极设备安全带安全带 个人坠落防护系统是用来把工人与固定点连接起来所必需的一整套产品，可完全防止出现从高处坠落的情况或是能完全地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单独使用这些产品不能对坠落提供防护。但是，如果这些组件能够很好的组合在一起，那么它们将形成一..</description><text>编辑本段一、蹦极设备安全带安全带 个人坠落防护系统是用来把工人与固定点连接起来所必需的一整套产品，可完全防止出现从高处坠落的情况或是能完全地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单独使用这些产品不能对坠落提供防护。但是，如果这些组件能够很好的组合在一起，那么它们将形成一套对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整体的坠落防护计划都极其重要的个人坠落防护系统。个人坠落防护系统产品主要包括挂点、挂点连接件、中间连接件、全身安全带编辑本段二、汽车安全带 理想的安全带作用过程是：首先，及时收紧，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刻毫不犹豫地把人按在座椅上。然后，适度放松，待冲击力峰值过去，或人已能受到气囊的保护时，即适当放松安全带。避免因拉力过大而使人肋骨受伤。最先进的安全带都带有预收紧装置和拉力限制器，让我们来看看这两者的功能原理。 1、安全带预收紧装置当事故发生时，人向前，座椅往后，此时如果安全带过松．则后果很可能是：乘员从安全带下面滑出去：或者，人已碰到了气囊，而此时安全带由于张紧余量过大而未能及时绷紧，即未能像希望的那样先期吃掉一部分冲力，而是将全部负担都交给了气囊。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乘员严重受伤。但问题是，正确安装的安全带。其松动余地来自何方？一是由于乘员的衣服本身有一定的厚度，另外在安全带装置中也多少隐藏了部分松动余地，这种余地无法消除，但真遇到事故时，还就应该尽量消除。怎么办？为此出现了这种安全带预收紧装置它负责提供瞬间绷紧的安全带。其作用过程是：首先由一个探头负责收集撞车信息，然后释放出电脉冲，该脉冲传递到气体发生器上，引爆气体。爆炸产生的气体在管道内迅速膨胀，压向所谓的球链，使球在管内往前窜，带动棘爪盘转。棘爪盘跟铀连为一体，安全带就绕在轴上。简单地讲，就是气体压力使球动，球带动棘爪盘转，棘爪盘带动轴转--瞬间实现了安全带的预收紧功能。从感知事故到完成安全带预收紧的全过程仅持续千分之几秒。管道末端是一截空腔，用于容留滚过来的球。 2、安全带拉力限制器事故发生后，安全带在预收紧装置的作用下，已经绷紧了。但我们希望在受力峰值过去后，安全带的张紧力度马上降低，以减小乘员受力，这份特殊任务就由安全带拉力限制器来完成：在安全带装置上，有一个如前所述的预收紧装置，底下卷绕着安全带。轴芯里边是一根钢质扭转棒。当负荷达到预定情况时，扭转棒即开始扭曲，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安全带，实现了安全带的拉力限制功能。 在安全带预收紧装置和安全带拉力限制器的共同作用下，安全带的保护能力几乎达到了理想状态。所谓于细微处见精神，先进的安全带确实能给乘员提供可以信赖的安全保护。 ●专题：您系好安全带了吗 安全带自问世以来，不知挽救了多少生命。随着安全气囊的出现，驾乘者的安全系数也大大提高。可就是有不少人不重视安全带与安全气囊的重要性，明知故犯，总是抱有侥幸心理。 安全气囊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现代轿车上的标准安全配置，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驾乘者，然而当驾驶并乘坐汽车尤其是装有安全气囊的汽车时，安全带必须要系好！ 因为安全气囊的开发设计就是基于安全带有限的保护作用之上的，安全带与安全气囊组成辅助乘员保护系统(SRSSupplemental Restraint System)，它俩互相配合才能充分发挥对驾乘者的辅助保护作用。 当汽车前部发生强烈的碰撞时，由于惯性，驾乘者的身体向前快速移动，这时安全带便会尽力拉住驾乘者的身体，吸收部分冲击能量，同时安全气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充气并完全打开；接着驾乘者的身体上部便沉向安全气囊，气体也开始从气囊的排气口匀速逸出，并吸收了大部分冲击能量；随后，驾乘者身体向后并回到座椅上。以上整个过程几乎都是发生在一瞬间的，驾乘者完全处于被动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被动地依靠辅助乘员保护系统是惟一的选择。 如果碰撞之前没有系好安全带，那么安全气囊将反而会伤害驾乘者。由于没有了安全带的束缚，不仅一部分冲击能量无法从驾乘者身上卸下来，而且正在一如既往快速充气的安全气囊将与快速移动的驾乘者正面相撞，气囊快速膨胀所发出的巨大冲击力，将重重地撞向驾乘者的头部及胸部。可想而知，在这次撞击中，驾乘者的头部及胸部将严重受伤，-安全气囊反而成了伤害驾乘者的罪魁祸首。 这就是为什么要时刻系好安全带的原因！最后问一句，您系好安全带了吗？编辑本段预紧式安全带 预紧式安全带的特点是当汽车发生碰撞事故的一瞬间，乘员尚未向前移动时它会首先拉紧织带，立即将乘员紧紧地绑在座椅上，然后锁止织带防止乘员身体前倾，有效保护乘员的安全。预紧式安全带中起主要作用的卷收器与普通安全带不同，除了普通卷收器的收放织带功能外，还具有当车速发生急剧变化时，能够在0.1s左右加强对乘员的约束力，因此它还有控制装置和预拉紧装置。 控制装置分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式控制装置，另一种是机械式控制装置。预拉紧装置则有多种形式，常见的预拉紧装置是一种爆燃式的，由气体引发剂、气体发生剂、导管、活塞、绳索和驱动轮组成。当汽车受到碰撞时预拉紧装置受到激发后，密封导管内底部的气体引发剂立即自燃，引爆同一密封导管内的气体发生剂，气体发生剂立即产生大量气体膨胀，迫使活塞向上移动拉动绳索，绳索带动驱动轮旋转号驱动轮使卷收器卷筒转动，织带被卷在卷筒上，使织带被回拉。最后，卷收器会紧急锁止织带，固定乘员身体，防止身体前倾避免与方向盘、仪表板和玻璃窗相碰撞。编辑本段三点式安全带 安全带可以救命，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但无论是官方还是普通民众都用了很长时间才明白了这个道理。在减轻全世界千千万万交通事故的后果方面，它的贡献是其它任何单一的安全方案都无法比拟的行车中，坐在车内的人体的移动速度与车速相同。突然停车时，人体仍会以原有速度移动。这就要求有一条坚固、柔软、拴系舒适的护带牢牢地将介乎3000至5000公斤之间的冲力挡住。如今，这种安全带已经成为我们轿车标准配置的一部分先着手于安全带工作的也不是汽车业而是航空业。两名美国前飞行员休?德?黑文和罗杰?W?格里斯沃尔德设计了一种Y形的三点式安全带，并将斜挂带的扣接点置于座后－几乎就在乘员的身后。这种安全带与一个放在腹部上的扣环相连，叫做组合式肩－腰安全带，并于1951年申请了专利。 后排安全带 在汽车发生碰撞时，对后排的乘客能够更好的起到保护作用。同时由于儿童乘坐汽车时，坐在后排遇到特殊情况时安全系数较高，如有后排儿童安全带，则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安全带的使用误区 安全带是用来保护驾驶员和乘客安全的装置，这一点相信每个人都很清楚。但还是有不少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不系安全带，对其态度是用时则信手拈来，不用时则顺手一丢。甚至有个别私家车主把安全带当成了摆设，只有遇到只有在遇到警察时才勉为其难、装模作样地系一下，安全带是生命的保护神，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却在安全带使用上走入了误区。 误区之一：可用可不用 安全带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摆设。其实，这完全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冒险。当车辆在高速行驶时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巨大的惯性会使车内乘员与方向盘、挡风玻璃等发生二次碰撞，从而造成对乘员的严重伤害。而安全带能将人束缚在座位上，它的缓冲作用会吸收大量动能，大大减轻乘员的伤害程度。然而由于观念的滞后，很多人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在市内行车，时速不会太高，所以没什么机会能用得着安全带。其实，当车仅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发生碰撞，身体前冲的力量就会相当于从4层楼上扔下一袋50公斤重的水泥，其冲力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安全带的作用在这个时候就显示出来。 还有一些人认为，车内装备有安全气囊，所以就没必要系安全带了。其实，单纯依靠安全气囊也是十分危险的。因为气囊的爆发力非常大，如果丝毫没有安全带的牵引缓冲而直接撞到正在爆发的气囊上，对身体也会有严重的损伤。所以，安全气囊是要与安全带配合使用才能起到其安全的作用的。 据统计，由于系了安全带而在交通事故中幸免于难的乘员约占30％。也就是说，小小的安全带救了近三分之一驾车人的命。所以，您千万不要嫌麻烦，举手之劳，也许就能保住一条命。套用一句大家都知道的宣传语：为了您的安全，请系好安全带。 误区之二：不用时乱扔乱丢 在汽车的日常保养工作中，安全带也常常被忽视，其实，同其它部件一样，安全带也要使用与保养兼顾，经常性检查安全带的性能，一旦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座椅旁边地板上所有固定座椅安全带的螺栓都应按规定的拧紧，螺体周围应涂上密封胶。佩戴时，腰部安全带系位应尽可能低些，以系在髋部为佳，不要系在腰部，肩部安全带不宜在胳膊下面，应斜挂胸前，不要将安全带扭曲起来，不要把包裹抱在腿上或穿过厚的衣服，以免造成安全带佩戴错位，影响正常的功能。不要让安全带压在坚硬或易碎的物体上，如衣服里的眼镜、钢笔和钥匙等，也不要让安全带在锋利的刃口上摩擦，以免破坏安全带，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地伸缩。座椅上无人时，要将安全带送回卷收器中。如果安全带在使用中曾承受过一次强拉直负荷，即使未损坏，也应更换总成，不要继续使用，安全带必须与座椅配套安装，不要随意拆卸，车与车之间也不要对换。安全带太脏时，可用软性肥皂水作清洗液，用布或海棉擦洗。不要使用染料或漂亮白剂，否则会腐蚀安全带，且不要用硬刷刷洗，以免降低安全带的抗拉强度。 误区之三：怎么用都行 不少司机由于不注意正确使用安全带，导致被安全带损伤。被安全带损伤的主要原因，源于当汽车突然刹车或变速时，由于安全带的束缚，使驾乘人员的体位相对固定，在惯性力的作用下，驾乘人员的头颈部则处于过伸状态，由此可对颈椎产生一种剪切冲击力，另外，驾驶员因体位长期固定，而会引起颈肩及腰部的肌肉、韧带慢性疲劳性损伤，其损伤早期，可表现为颈椎不稳的症状，如颈、肩、手臂和背部的麻木、酸胀、疼痛等。此种损伤亦可见于胸腰段，表现为腰酸背痛，因椎动脉及颈段脊神经根所受到的牵拉刺激，严重者可出现头晕、头痛、子耳鸣、视力模糊等症状，甚至于可有椎体的楔形压缩性骨折。为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首先应避免在非高速公路段高速行车，起步及停车时应平缓变速，以减轻刹车及变速时对脊椎产生的剪切冲击力，另外，还应在工作之余坚持进行颈肩及腰背部的功能锻炼，如做颈椎操，广播操等，以减轻肌肉、韧带的慢性疲劳性损伤，一旦发现有上述症状，当及时去医院就诊。编辑本段三、建筑安全带 建筑安全带是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用具。高度超过1.5m，没有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过去安全带用皮革、帆布或化纤材料制成，按国家标准现已生产了锦纶安全带。按工作情况分为：高空作业绵纶安全带、架子工用锦纶安全带、电工用绵纶安全带等种类。编辑本段四、电工安全带 电工安全带是电工作业时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编辑本段五、飞机安全带 飞机安全带性能要求 如果不系安全带，如果飞机出现紧急情况，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安全带本身有较好的性能。在国际上，在我国航空工业系统中，都制定了安全带最低性能要求。最低不是性能本身较低，而是确保旅客人身安全起码的要求。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时候，其性能要求是远远高于这个最低性能要求的，安全系数是很大的。 安全带和其他民用航空产品是一样的，如果要安装到民用航空客机上，必须通过民用航空适航部门的审查。经适航审查合格，发给适航证，才能装上飞机使用。最低性能要求，就是适航部门审查把关的严格界限。在这方面适航部门是铁面无私的。 我国民用航空总局设有适航司，各管理局都设有适航处，另有三个适航审定中心，分设上海、西安、沈阳。适航审定中心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审定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适航管理程序》、《适航指令》、《适航通知》、《技术标准规定》等系列规章，办理合格装机检查。安全带就是依据《安全带技术标准规定》和《安全带最低性能要求》，通过适航审定后，才装上飞机的。它本身的质量是有保证的。 适航，就是适于飞行。每副安全带都是在生产厂家所建立的质量控制系统监控下生产的，质量控制系统必须保证每副安全带都符合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适航部门进行必要的跟踪检查，最终通过审定准许装机。 安全带性能要求概述如下： 1） 安全带组件的额定强度 装在单座座椅上使用的安全带组件，包括织带、释放装置、其他零部件，按规定试验要求拉紧后，在安全带轴向上至少能承受6672牛的载荷。如果是双联座座椅上使用的安全带组件，则额定强度应至少为13344牛。安全带组件的额定强度，都相应地标在每副安全带组件的每半边带子上。 2） 安全带释放装置 安全带组件是可调的，并有一个易于操作的快速释放装置。在安全带织带承受了至少等于规定的拉伸载荷以后，安全带使用者能够比较容易地打开这个释放装置。 3） 织带的特性及其他 安全带织带规定的标准宽度为51毫米，考虑到纺织、染色、防毒、阻燃及磨损处理等所有必须的生产过程，织带宽度可掌握在（492）毫米。连接织带的金属件上的槽或孔不小于51毫米。织带额定断裂强度至少比组件规定的强度高出50%，其阻燃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以防止在使用期间由于气候、腐蚀、锐角的磨损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强度降低或损失。 为何使用飞机安全带  安全带在质量方面确保了强度要求，给旅客使用带来了安全和方便。旅客坐飞机，就要明白为何使用安全带，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安全带。 我们乘坐面包车时，有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坐发动机后面的那位乘客，由于前面没有座椅挡着，当车子突然刹车时，他会一下子滑坐到地板上。可以设想，如果有一条安全带系在身上，他就不会滑下座椅了。坐飞机使用安全带，就是这个道理，不过情况更复杂些罢了。 飞机在高空飞行，不但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且有时也受到飞机本身在运动中产生不良因素的影响。最主要的表现是加速度的变化引起的人体前后被动位移和复杂气候所引起的上下剧烈颠簸。 飞机在飞行中突然受到推力或阻力的作用，使其速度或方向发生变化，便产生加速度。在起飞、着陆和急转弯时，都会因加速度的变化影响产生人体位移作用。比如，飞机着陆速度过大，并且旅客没系好安全带，这时飞机突然减速旅客就可能因身体向前倾而发生撞击性损伤。在飞机急转弯时，由于产生了较大的向心加速度，没有约束的旅客很容易向外倾倒。一般客机飞行时，时速都在500千米/小时以上，波音客机可达900千米/小时，超音速客机协和号可达2000多千米/小时。即使在起飞和着陆时，时速也有200千米/小时，若遇情况紧急刹车，后果就严重了。正因如此，客机上配备了安全带，使旅客与客机同步运动，避免惯性力对旅客的危害。 使用安全带另一种原因是在客机平飞情况下，复杂气候所引起的上下剧烈颠簸。在大气层中，复杂的气象变化万千。旋动的气流常在一万米上下的空中窜动，而这正是大型喷气式客机飞行的高度。每次实施航行以前，机组人员都要到机场气象室，了解航线沿途的天气预报情况。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宽体客机在较高的高度飞行时，往往是晴空万里，肉眼不容易见到湍流的到来。正是这种晴空湍流的出现，使驾驶员防不胜防，伤透脑筋。这些气流有一定的速度，加上客机的巡航速度，其相对速度更大。强大的气流会使客机以每秒10~15米的速度上升，也可能会使客机以更大的速度下降，破坏正常飞行，并产生猛烈颠簸。正像我们在放风筝时，遇到了旋风而放不成风筝的情况一样。客机意外地进入这种湍流区时，总会程度不同地出现问题，轻则发生微度振动或者中等颠簸。严重时，上下旋动的强烈湍流，会将没系安全带的旅客，抛到舱顶再摔到座位或地板上，其危险性可想而知。 怎样使用飞机安全带 民航客机旅客座椅上，摆放着两条交叉的宽带子，这就是安全带。首次乘坐飞机的旅客，需要尽快掌握其使用的方法。 当你进入客舱坐在旅客座椅上以后，用两手从两边拿起安全带，将没有金属扣件的一端，顺沟槽和孔穿过金属扣件，就像人们平时栓皮带一样。一只手按住金属扣件，一只手拉住织带，直到拉紧为止，不要留下间隙，可以动动上身和臀部，使其紧靠椅背，拉好安全带，使其系紧。从感觉上来说，系上时既不可勒得太紧，也不宜太松。你还应立刻学会麻利地解开，又熟练地系上。解开时，让腹部有些收缩，用一只手拿牢释放装置，另一只手推动释放扣，安全带就立刻松开了。安全带的精巧设计，为旅客提供了快捷系紧、放开的方便，使旅客在使用时不至于因慌乱而出错，从而达到保护旅客安全的目的。 在客机从机场起飞、平飞到安全着陆之前的整个飞行过程中，不管你正在客舱中干什么，只要客机上系好安全带的警示灯一亮，或者是空中小姐提示后，你就应该立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各就各位坐好，并马上系好安全带。一般人只注意到在客机起飞降落时系好安全带，而容易疏忽在正常的飞行之中系好安全带。 前面讲到的晴空湍流特别需要提防。此外，客机在飞行之中，驾驶员还可能根据空中交通警察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命令，突然中断爬高而紧急下降到规定高度或猛地来个急转弯，以避免与另一航空器相撞。这些机动急速回避动作，也会影响到客舱里旅客。 当机警敏锐的驾驶员预见到上述这些难以避免的情况要发生或收到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口令时，便应先打开系好安全带的指示灯，同时与机组人员配合一致，专心对付这些突然遭遇。 这些意外情况，一般不容易受到旅客的重视，所以问题也就往往出在这里。未意识到指示灯转亮，而又忽视广播内容或空中小姐提醒的旅客，就不可能及时系好安全带，特别是正在厕所或走动的人，就有可能在那倒霉的一刹那发生碰撞，从而导致死伤。据有关79例事故的统计，因客机遇到湍流，虽无一人死亡，但有125人受重伤，226人受轻伤，绝大多数遭殃者都因正在上厕所，或在座位上因没注意指示灯而没系好安全带。 由此可见，严格按照指示灯和空中小姐的提醒系好安全带是多么的重要。</text><keywords>安全带知识</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23 09:11</pubDate></item><item><title>安全鞋欧洲标准 EN344 和 345不同</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AnQuanXieOuZhouBiaoZhun_EN344_He_345BuTong/</link><description>欧洲共同市场安全规格标准（EN344．1:1992 ） 根据此标准的检测方法和规格，安全鞋可分3种： .EN345.1:1992:专业用途的安全鞋，在鞋头内置钢片，能防等于200焦尔（J）的冲击力。 .EN346．1:1992：专业用途的保护鞋，在鞋头内置钢片，能防等于100焦尔（J）的冲击力。 .EN..</description><text>欧洲共同市场安全规格标准（EN344．1:1992 ） 根据此标准的检测方法和规格，安全鞋可分3种： .EN345.1:1992:专业用途的安全鞋，在鞋头内置钢片，能防等于200焦尔（J）的冲击力。 .EN346．1:1992：专业用途的保护鞋，在鞋头内置钢片，能防等于100焦尔（J）的冲击力。 .EN347．1:1992:专业用途的工作鞋，鞋头内并无钢片。</text><keywords>安全鞋欧洲标准 EN344 和 345不同</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22 09:14</pubDate></item><item><title>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现状</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WoGuoGeTiFangHuZhuangBeiBiaoZhunDeXianZhuang/</link><description>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体防护标准有2种形式：一是专门制定的防护标准，另一种是在产品标准或者其他标准中列出有关防护的要求和指标。从标准的内容上讲，个体防护标准主要有：防护基础标准、防护方法标准、防护产..</description><text>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体防护标准有2种形式：一是专门制定的防护标准，另一种是在产品标准或者其他标准中列出有关防护的要求和指标。从标准的内容上讲，个体防护标准主要有：防护基础标准、防护方法标准、防护产品标准。据初步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已经制定个体防护方面的国家标准45个，其中9个标准正在修订，还有27个国家标准正在新制定过程中。在这72个标准中，强制性标准36个。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安全帽、安全网、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鞋、呼吸器等产品通用技术标准和专门产品类标准。另外，原劳动部、原煤炭部还制定了30多个有关个体防护方面的行业标准。</text><keywords>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现状</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21 09:18</pubDate></item><item><title>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发展阶段</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hiYeAnQuanWeiShengGuanLiFaZhanJieDuan/</link><description>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description><text>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text><keywords>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发展阶段</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17 15:45</pubDate></item><item><title>有关劳防用品产品目录及相关产品标准</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YouGuanLaoFangYongPinChanPinMuLuJiXiangGuanChanPinBiaoZhun/</link><description>序号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标 准     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description><text>序号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标 准     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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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鞋包头通常被装置在能提供抗冲击和耐压缩作用的成品鞋中。传统的鞋包头..</description><text>编者按：SATRA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安全鞋测试和认证的权威机构之一，日常测试的产品中包括保护性的鞋包头。作者在此对现有的各类型鞋包头，其测试标准以及对成品鞋的潜在问题作一番详尽的阐述。  保护性鞋包头通常被装置在能提供抗冲击和耐压缩作用的成品鞋中。传统的鞋包头一般是钢包头，也有一些是铝制的鞋包头，而近年来，塑料鞋包头或非金属合成鞋包头也逐渐进入市场。 与钢包头相比，铝制包头及非金属合成包头比较轻，但价格通常也贵得多。然而，它们在特定的用途上确实有它们的优点，包括在对磁敏感的电子厂和石化工业中的使用等。用合成包头和塑料包头的安全鞋也普遍使用在机场，因为它们的非金属特性在通过安检区域的时候可以将对金属的干扰降至最低。         目前，全球根据安全鞋鞋包头具体的保护性能水准有几种不同的测试标准和认证要求。其中包括加拿大依据z195-02标准进行的CSA认证，美国的ASTM F2413-05标准（该标准在近年取代了ANSI Z41-1999标准），以及适用于欧盟地区的个人防护装备（PPE）指令89/686/EEC的相关法规。 以上所有标准和法规都要求鞋包头作为成品鞋内部的一部分来进行测试评估。   个人防护装备指令CE标准的要求包含对成品例如成品鞋和服装的要求，不适用于配件、材料和零部件。因此，鞋包头本身是不可能申请CE标准的。 然而，鞋包头可被当作零部件来进行测试，使用专门为鞋包头设定的欧洲标准EN 12568：1998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此标准的测试条件与成品鞋的测试标准EN ISO 20345相类似，但对冲击压缩后的间隙要求更高，以抵消可能由比较软的鞋底向上挤压而导致的间隙缩小。 EN 12568标准涵盖了鞋包头抗冲击和耐压缩的性能（如图1和图2），也包括对鞋包头的测量标准，和金属鞋包头的防腐蚀性能。 封于非金属的鞋包头，其抗冲击性能要通过几种不同的预处理之后进行测试，例如高温和低温预处理后的抗冲击测试以及经过几种不同的化学品处理后的抗冲击测试。 封于制造销往欧洲市场的成品鞋的制造商而言，我们强烈建议他们只采购符合EN 12568测试标准的鞋包头。可能的话，要求鞋包头的供应商提供其产品通过由ISO 17025标准审核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如SATRA）所签发的测试报告。对于非金属鞋包头，欧洲安全鞋标准（EN ISO 20345及EN ISO 20346）要求成品鞋只能使用符合EN 12568标准第4.3款要求等类型的鞋包头。 先不谈要达到的标准，鞋包头的设计对好的性能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基于防护空间原理，鞋包头的设计必须使得它有足够的强度，在一定的范围内限制其破裂或变形，即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冲击或压缩测试时，鞋包头不会被压碎或被压变形。 除了鞋包头的材料强度、厚度和形状以外，沿着鞋包头底部边缘形成的褶边宽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为这个褶边可以帮助鞋包头将其受到的压力转移到支撑它的鞋底上。另外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鞋包头的内部深度，鞋包头越深，在冲击时它的可变形量就越大，对穿着者的保护就越好。 不同标准的耐压缩测试（如ASTM、CSA、EN）都是非常相似的，而抗冲击测试则因冲击包头的形状、冲击的能量以及标准要求的冲击后的最小间隙等因素的不一样而有些许改变。 明显地，实际使用的鞋包头的规格和性能对任何安全鞋能提供的保护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因素。然而，安全鞋本身的设计和结构也反过来影响着鞋包头的性能，这就是为什么要从成品鞋上把鞋包头部分取下来做测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测试出鞋包头对穿着者的实际保护水平。   鞋包头的性能可能会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根据工作中的保护空间原理，不仅是鞋包头必须有足够的强度，鞋底也应该能在受压力或冲击时于鞋包头的褶边下马上形成必要的支撑强度，以便受冲击力可以有效地转移到地面上，而不会导致鞋底上方的鞋包头等其他零配件在受力后陷入鞋底里。         基于这个原因，可以说如果鞋底的配方的硬度相对大些，它对鞋包头的支撑就更有效些。另外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设计的时候鞋底要与鞋包头边缘保持在一直线上，而且鞋底要有齿纹。这是因为鞋底齿纹间的间隔区域不能提供很好的支撑，因此可能的话尽量避免鞋包头边缘与鞋底齿纹的间隔区域重合。 另外一个可能影响鞋包头保护能力的鞋底设计特征，是鞋底的总厚度朝鞋头的方向逐渐减少，这就增加了鞋头跷度。相反地这会影响鞋包头的保护性能，在受到冲击或撞击的时候前跷的鞋头向前倾，因而使得鞋包头的前壳低于鞋包头后缘。 因为多数安全鞋鞋包头的设计是通过它的前壳传导冲击力和压力，如果它的前壳被压低到低于鞋包头后缘，那么它的力转移机制就不能有效地起作用，鞋包头后缘就会遭受严重的变形。 还有一个鞋底组成部分的特征也能影响鞋包头的保护能力，那就是沿鞋底宽度切下，纵横切面看到的鞋面表面的纵断面。此处凹入鞋底的鞋面材料增加了安全鞋鞋包头中间的间隙，因此鞋包头的变形量在受到可能发生的伤害时会更大一些。   大多数安全鞋都有鞋床护垫，通常是一个合脚的固定鞋垫。然而，如果鞋垫覆盖了鞋底的整个长度，那么毫无疑同地它也延伸到了鞋包头下方的防护空间里。这就减少了鞋包头的内部间隙，而对鞋包头能提供的保护作用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可以考虑将鞋垫的鞋头部位打薄。一旦鞋包头的内部间隙被评估符合要求，就不要再改变鞋垫。   由于各种原因，防穿刺中底通常不覆盖鞋底的整个宽度，EN ISO 20344系列标准的相关要求也允许防穿刺中底的边缘和拉帮中底的边缘之间有至少6.5mm的距离。然而，在受压缩的情况下，鞋包头的褶边有可能会越过防穿刺中底的外沿而陷入鞋底中。然后防穿刺中底就会在鞋包头里面跷起，并且，因为防穿刺中底此时是平面受力的，它就会向上变形并挤压鞋包头的内部空间。 为了提高抗冲击和耐压缩测试的性能，防穿刺中底必须固定在鞋底上，使得它完全被压在鞋包头褶边的下面。这样，在测试的时候，它就会成为鞋包头的底座，并阻止鞋包头在被压缩的时候陷入鞋底中。另外，鞋包头的褶边还要完全放置在防穿刺中底板的上面，以防止它在测试的时候移动而跷进鞋包头的褶边里面。 最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在生产过程中要将鞋包头正确地安装在鞋楦上。安装不好的话可能导致鞋包头位移，以致性能的严重不稳定。 现在，鞋包头种类和所用材料的选择都比以前多了很多。安全鞋制造商就要以既定的产品市场以及产品用途进行选择，并确保鞋类的设计能发挥其最大程度的保护作用。  有关更多安全鞋鞋包头测试的资讯，搜索网站www.satra.co.uk。也可通过电话或电邮直接联络SATRA鞋业有关负责人Lynne Brent。电话：+44 (0) 1536 410 000，电邮：footwear@satra.co.uk           Austin Simmons先生于2009年7月1日接替刚退休的Richard Turner，任职SATRA技术中心总裁，Austin从事消费品测试与研究长达20年，并在SATRA工作了12年之久。在2007年，Austin任职SATRA副总裁，直接负责技术中心消费者产品与工业产品部门的战略开发工作。现在，他正在为SATRA所有成员而努力。Austin Simmons先生是SATRA成立90年以来第7任总裁。    Protective toe caps are generally fitted to footwear designed to provide impact and compression resistance. Traditionally, these have been made from steel, although aluminium types are available. In recent years, plastic or composite non-metallic materials have also entered the marketplace. Both composite and aluminium products are lighter than comparable steel versions, but are generally more expensive. However, they do have advantages in specialist applications, including the magnetic-sensitive electronics and petrochemical industries. Composite or plastic toe caps are also popular for use at airports, as their non-metallic properties minimise disruption when entering scanned security zones. Globally, there are several standards and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footwear which specify protective qualities for toe caps. These include the Canadian CSA certification scheme based on Z195-02, ASTM standard F2413-05 and the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 Directive 89/686/EEC legislation cover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 All require the toe cap to be assessed a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footwear.   The PPE Directive CE-marking requirements cover whole products such as finished footwear and garments, and do not apply to sub-assemblies,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Therefore, it is not possible to CE-mark toe caps. However, toe caps can be tested as components using European standard EN 12568 -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toe caps. This uses similar conditions to those applied to the completed footwear when assessed against EN ISO 20345, but requires higher clearances to compensate for potential compromises relating to the softer footwear outsole base. EN 12568 covers performance of the cap when subject to impact and compression forces. It also includes criteria for the dimensions and corrosion resistance of the metal. For caps produced from a material other than metal, the impact test is repeated after various types of pre-conditioning, such as at high and low temperatures, plus exposure to a variety of chemicals. When making footwear for Europe, manufacturers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only source caps that comply with EN 12568 and, where possible, seek evidence of third party testing from an ISO 17025 accredited test organisation such as SATRA. For non-metallic caps, the European safety footwear standards (EN ISO 20345 and EN ISO 20346) require the footwear to include only those types of cap that comply with clause 4.3 of EN 12568. Regardless of the standard to be achieved, the toe cap design is crucial to good performance. Working on the defended space principle, the design must provide adequate strength to limit fracture or distortion to such an extent that toes are not crushed when impacted or compress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tandards. In addition to material strength, thickness and shape, the width of the flange along the bottom edge of the toe cap is an important element, as this helps transmit forces to the supporting outsole. Another important property of the toe cap is internal depth. The deeper it is, the more it can distort during the impact or crush before starting to impinge on the wearers toes. While the compression tests in the various standards (such as ASTM, CSA and EN) are very similar, the impact tests do vary slightly in terms of the shape of the striker used to impact the cap, the energy of the impact and the minimum clearance required beneath the cap. Clearly, the specificat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actual toe cap plays a vital role in the level of protection afforded in any safety footwear. However,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footwear itself can adversely influence the performance of the toe cap, which is why testing it in situ is the only way to determine the true level of protection offered to a wearer. Compromising performance The performance of toe caps can be compromised in several ways. For the defended space principle to work, not only must it have the necessary strength, but the outsole complex immediately below the cap flange must provide the required support so that the crushing or impact force is efficiently transferred to the ground without the component becoming embedded in the outsole. For this reason, the support to a toe cap will be more effective if the outsole is produced from a relatively hard compound. Another consideration when designing the outsole will be the alignment of the back edge of the cap, with any cleats in the outsole. This is because the area directly above gaps in the cleats will not provide a high level of support to the component and, therefore, where possible, the gaps should not coincide with the back edge. Another outsole design feature (which can affect toe protection) is a gradual reduction in overall thickness towards the toe, increasing the degree of toe spring. This can adversely affe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ap during an impact or crushing incident, as the toe spring allows it to roll forward so that the front wall is lower than the back edge. Many safety toe caps are designed to transmit forces via the front wall. If this is lowered below the back edge, the force transfer mechanism cannot work effectively and the back edge is subject to severe distortion. Another feature of the outsole complex that can affect toe protection is the profile of the upper surface when viewed in cross section across the width of the outsole. Here, a concave upper surface will increase the central clearance depth under the safety cap, thereby allowing more distortion of the product before injury to the toes is likely to occur.</text><keywords>安全鞋包头的测试标准</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11 10:26</pubDate></item><item><title>安全帽标准</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AnQuanMaoBiaoZhun/</link><description>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其检验规则、管理、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补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则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2　引用标准　　GB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description><text>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其检验规则、管理、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补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则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2　引用标准　　GB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GB2812　安全帽试验方法3　术语　3.1　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等组成。　3.1.1　帽壳　　安全帽的帽壳包括帽舌、帽沿、顶筋、透气孔、插座、栓衬带孔及下颏带挂座等。　　a.帽舌：帽壳前部伸出的部分；　　b.帽沿：帽壳除帽舌外周围伸出的部分；　　c.顶筋：用来增强帽壳顶部强度的部分；　　d.透气孔：帽壳上开的气孔；　　e.插座：帽壳与帽衬及附件连接的插入结构；　　f.连接孔：连接帽衬和帽壳的开孔。　3.1.2　帽衬：帽壳内部部件的总称。包括帽箍顶带、护带、托带、吸汗带、衬垫及栓绳等。　　a.帽箍：绕头围部分起固定作用的带圈；　　b.托带：与头顶部直接接触的带子；　　c.护带：托带上面另加的一层不接触头顶的带子，起缓冲作用；　　d.栓绳(带)：连接托带和护带、帽衬和帽壳的绳(带)；　　e.吸汗带：包裹在帽箍外面的带状吸汗材料；　　f.衬垫：帽箍和帽壳之间起缓冲作用的垫；　　g.后箍：在帽箍后部加有可调节的箍；　　h.帽衬接头：连接帽衬和帽壳的接头。　3.1.3　下颏带：系在颏上的带子。　3.1.4　锁紧卡：调节下颏带长短的卡具。　3.1.5　插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插合联接的方式。　3.1.6　栓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栓绳联接的方式。　3.1.7　铆接：帽壳和帽衬采用铆钉铆合的方式。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01批准1990-08-01实施GB2811-89　3.2　水平间距：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与帽壳周围空间任何水平点间的距离。　3.3　垂直距离：安全帽在佩戴时，头顶与帽壳内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包括顶筋空间)。　3.4　佩戴高度：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边至头顶部的垂直距离。　3.5　头模：试验安全帽时，使用的人头模型(见附录A)。4　结构形式要求　4.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4.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4.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4.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4.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5　尺寸要求　5.1　帽壳内部　　a.长：195--250mm；　　b.宽：170--220mm；c.高：120--150mm。　5.2　帽舌：10--70mm。　5.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5.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　5.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5.6　垂直间距　　a.塑料衬：25--50mm；　　b.棉织或化纤带：30--50mm。　5.7　佩戴高度：80--90mm。　5.8　水平间距：5--20mm。　5.9　帽壳内周围突出物高度不超过6mm，突出物周围应有软垫。6　颜色　　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7　重量　　a.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8　分类　　各种安全帽按不同材料、外形、作业场所进行分类。　8.1　材料分类：　8.1.1　工程塑料：工程塑料主要分热塑性材料和热固性材料两大类。主要用来制作安全帽帽壳、帽衬等，制作帽箍所用材料，当加入其他增塑、着色剂等材料时，要注意这些成分有无毒性，不要引起皮肤过敏或发炎。　　应用在煤矿瓦斯矿井使用的塑料帽，应加防静电剂。　　热固性材料可以和玻璃丝、维纶丝混合压制而成。　8.1.2　橡胶料：像胶料有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不能用废胶和再生胶。　8.1.3　纸胶料：纸胶料用木浆等原料调制。　8.1.4　植物料：植物料有藤子、柳枝、竹子。　8.1.5　防寒帽用料：防寒帽帽壳可用工程塑料、植物料制成，面料可用棉织品、化纤制品、羊剪绒、长毛绒、皮革、人造革、毛料等。帽衬里可用色织布、绒布、毛料等。　8.1.6　帽衬带用料：棉、化纤。　8.1.7　帽衬和顶带栓绳用料：棉绳、化纤绳或棉、化纤混合绳。　8.1.8　下颏带用料：棉织带或化纤带。　8.2　外形分类：无沿、小沿、卷边、中沿、大沿等。　8.3　作业场所分类：一般作业和特殊作业。　8.3.1　测试要求：见表1。 ②T表示特殊作业类别的安全帽。③试验要求及方法详见GB2812。9　安全帽技术性能要求　9.1　基本技术性能要求　9.1.1　冲击吸收性能　　以GB2812第3章和第4章中规定的方法，经低温、高温、淋水预处理后做冲击试验。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N(500kgf)。　9.1.2　耐穿刺性能　　以GB2812第3章和第5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电接触显示装置不显示，即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9.2　特殊技术性能要求　9.2.1　电绝缘性能　　以GB2812第6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泄漏电流不超过1.2mA。　9.2.2　阻燃性能　　以GB2812第7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续燃时间不超过5s。　9.2.3　侧向刚性　　以GB2812第8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最大变形不超过40mm，残余变形不超过15mm。　9.2.4　抗静电性能　　以GB2812第9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实际测得的表面电阻率不大于110９。10　检验规则　10.1　生产安全帽的工厂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10.2　安全帽出厂按批量2000--20000顶抽验，一批不足2000顶仍以一批计算。　10.3　工厂按分类号进行抽验时，有一顶不合格，加倍抽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10.4　工厂申请测试时，只按实际达到的性能出分类号测试证明。　10.5　国家检验部门抽验工厂产品时，应有省、市检验部门或工厂代表参加。产品质量降低时，国家检验部门应指导工厂提高产品质量，对不按标准生产、产品质量下降的工厂有权提出批评、警告、通报。严重的可建议发证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11　采购、监督和管理　11.1　安全帽的采购：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购入的产品经验收后，方准使用。　11.2　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11.3　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　　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　　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　　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11.4　企业安技部门根据第11.3条规定对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11.5　省、市劳动局主管部门对到期的安全帽要监督并督促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2　标志和包装　12.1　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顶永久性标志：　　a.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b.制造年、月；　　c.生产合格证和验证；　　d.生产许可证编号。　12.2　安全帽出厂装箱，应将每顶帽用纸或塑料薄膜做衬垫包好再放入纸箱内。装入箱中的安全帽必须是成品。　12.3　箱上应注有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和其他注意事项等标记。　12.4　每箱安全帽均要附说明书。</text><keywords>安全帽标准</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10 09:32</pubDate></item><item><title>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iXiGuoLvShiFangWeiLiKouZhao/</link><descriptio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l61521996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职业活动中，受噪音影响而引起听力损伤是工业化社会较突出的职业危害。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有效防止噪音危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description><tex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l61521996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职业活动中，受噪音影响而引起听力损伤是工业化社会较突出的职业危害。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有效防止噪音危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负责起草。参加起草的单位有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四川大学附属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接触职业噪声所致的各种程度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854 校准纯音听力计用的标准零级 GB7341 听力计 GB7582 声学耳科正常人的气导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关系 GB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3 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动态观察资料，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听力损失，即可诊断。 4 正常听力范围与观察对象4.1 听力正常范围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按附录B的B.1在Nl、N2区。4.2 观察对象 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按附录B的B1章判定听力损失在I～IV区(级)。在I～IV区(级)范围内者，均属观察对象。而听力损失达V级者，再按附录B的B2章计算双耳平均听阈后，尚无听力损伤者。 a)I级：N1+A b)Ⅱ级；N1+B或D+A c)Ⅲ级：N1+C或D+B d)Ⅳ级：D+Ce)V级：E+B或E+C5 听力损伤分级 a)任一耳听力损失达V级者，按附录B的B2章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及噪声聋。b)凡高频(3000，4000，6000HZ)任一频率听力下降30dB，可按附录B的B2章直接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5.1 轻度听力损伤26～40dB5.2 中度听力损伤41～55dB5.3 重度听力损伤56～70dB5.4 噪声聋71～90dB6 处理原则6.1 治疗原则6.1.1 观察对象、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加强个人听力防护。其他症状者可进行对症治疗。6.1.2 听力损伤者听力下降56dB以上，应配戴助听器。6.2 其他处理6.2.1 对观察对象和轻度听力损伤者，应加强防护措施，一般不需要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对中度听力损伤者，可考虑安排对听力要求不高的工作，对重度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调离噪声环境。6.2.2 对噪声敏感者(即在噪声环境下作业一年内，听力损失观察对象达Ⅲ级及Ⅲ级以上者)应该考虑调离噪声作业环境。</text><keywords>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10 09:21</pubDate></item><item><title>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概况</title><link>http://www.jutec.com.cn/FAQ/ZhiYeJianKangAnQuanGuanLiTiXiBiaoZhunHuaGaiKuang/</link><text></text><keyword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概况</keywords><category>常见问题</category><author>admin</author><source>上海谆凯特种手套|www.jutec.com.cn</source><pubDate>2009-09-08 09:54</pubDate></item></document>